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3-07-26 点击:9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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