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 第2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3-02-05 点击:1201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12-01-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2号
实施日期: 2012-01-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蚌肉多糖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

  附件: 蚌肉多糖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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