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品种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829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日期: 2006-08-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实施日期: 2006-08-0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现予以公告。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 

类别

添加剂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漂白剂

硫磺(05.007)

银耳、竹荪、猴头菇、金针菇

0.4(以SO2残留量计)

着色剂

 

柠檬黄(08.005)

抛光糖果

0.3

裹粉、煎炸粉

0.3

焙烤食品馅料(限于布丁、糕点)

0.3

柠檬黄铝色淀(08.005)

裹粉、煎炸粉

0.3

日落黄(08.006)

抛光糖果

0.3

裹粉、煎炸粉

0.3

焙烤食品馅料(限于布丁、糕点)

0.3

日落黄铝色淀

(08.006)

裹粉、煎炸粉

0.3

亮蓝(08.007)

抛光糖果,糖果包衣

0.3

靛蓝(08.008)

抛光糖果

0.3

二氧化钛(08.011)

抛光糖果,糖果包衣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辣椒红(08.106)

裹粉、煎炸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果蔬汁饮料类,蛋白饮料类,乳酸菌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果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可可制品、巧克力以及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焦糖色(不加氨生产)

(08.108)

裹粉、煎炸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

6g/L

 

着色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

(08.109)

裹粉、煎炸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

6g/L

焦糖色(加氨生产)

(08.110)

裹粉、煎炸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白兰地、威士忌、朗姆酒

6g/L

姜黄素(08.132)

裹粉、煎炸粉

0.3

胭脂树橙

裹粉、煎炸粉

0.01

胭脂虫红

 

裹粉、面包屑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冷冻饮品

0.15

乳化剂

 

蔗糖脂肪酸酯(10.001)

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方便米面制品

4.0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

(10.003)

脂肪、油和脂肪乳剂(除外植物油)

15.0

山梨醇酐三硬脂酸酯(10.004)

乳化脂肪制品

10.0

聚氧乙烯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10.015)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4.5

丙二醇脂肪酸酯(10.020)

乳化脂肪制品

10.0

聚甘油单硬脂酸酯(10.022)

乳化脂肪制品

10.0

硬脂酸钙

固体复合调味料

20.0

香辛料粉

20.0

聚甘油脂肪酸酯

乳化脂肪制品

10.0

防腐剂

 

苯甲酸钠(17.002)

液体复合调味料

1.0

山梨酸钾(17.004)

液体复合调味料

1.0

甜味剂

糖精钠(19.001)

带壳炒货食品

1.2

去壳炒货食品

1.0

稳定剂

氯化钙(18.002)

甜汁甜酱

0.4

果酱

1.0

稳定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8.005)

蛋黄酱,沙拉酱

0.075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