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2-10-09 点击:56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170号)文件精神,现就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保障我省秋粮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当前疫情多点散发形势,积极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情况,提早制定粮食产后服务工作预案,合理调配资源,最大程度保护种粮售粮农户利益,最大限度减少突发情况对秋粮收购等工作的影响。
二、优化为农为企服务。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节粮减损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粮食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引导农户科学储粮,加强设备设施的使用技术指导,促进农户减损增收和粮食收储减损降耗。
三、强化产后服务中心运营。各地要按照省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运营指南〉的通知》(川粮办〔2021〕18号)要求,引导产后服务中心创新运营模式,拓宽业务范围,提升设施设备使用率,规范经营行为,注重安全作业,强化资产管理。各地要定期组织运营分析,做好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五代”服务的数据和运营收益情况统计,及时总结全年节粮减损、助农增收及秋粮收购期间服务的功能效益,于11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省局粮食产业发展处。
附件: 2022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保障秋粮收购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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