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治理塑料污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1〕64号)

来源: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更新时间:2021-05-18 点击:563

发布单位: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日期: 2021-05-1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应急办字〔2021〕6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厅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治理塑料污染工作实施方案》,经厅领导审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5月4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治理塑料污染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引领全社会开启绿色生活方式。到2021年底,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产品得到推广使用;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塑料制品,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一)禁止使用部分塑料产品。全面开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禁止采购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食堂、小卖部和物业保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打包盒和塑料袋。除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二)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继续加大对符合标准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完善核销记录,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会议场所推广使用瓷杯、玻璃杯等饮水器具,提倡自带水杯。举办现场培训会,会场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鼓励自带洗漱用品,不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洗发水、沐浴剂、牙膏等日化用品。食堂和小卖部非必要不提供打包服务,打包必须使用可降解打包盒、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竹麻袋等非塑料制品和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规范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在办公区域设置塑料制品的分类回收设施,鼓励减少使用塑料袋包装,循环使用纸质包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

  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干部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和物业工作人员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过度包装和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实施

  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结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厅节能办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工作常规,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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