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四季豆安全风险警示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1】1号)

来源: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2-09 点击:620

发布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02-0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云食安办发【2021】1号
实施日期: 2021-02-07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省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用四季豆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将《食用四季豆安全风险警示》印发你们,请立即发布,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治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浩璇(联系人及电话:尹浩璇 0871- - 64566113 )

    (文件属性:此件公开发布)

   食用四季豆安全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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