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02-07 点击:601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处室: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1〕4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相关食品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舆情反映问题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暗访督查、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同时要全面分析本地区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积极处置和防范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请各县(市、区)局明确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信息报送人员,请于2月1日前将牵头部门和信息报送人员报送至市局食品流通处。请各县(市、区)局于每周三上午12时前向市局食品流通处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舆情处置、暗访督查、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及检查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数量,违法案件查办数量,吊销许可证数量等)。
市局食品流通处联系人:徐强 联系电话:8066227
电子邮箱:hdspltjg@126.com
市局餐饮监管处联系人:苏敬 联系电话:8067987
电子邮箱:hdscyc@163.com
市局食盐农产品处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8066141
电子邮箱:hdsysnjg@163.com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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