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12-31 点击:573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
建设规划(2020-2030年)
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指《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需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坚持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持续推进。坚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抓机遇、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划目标。
1.2030年总体目标。到2030年,建成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特色鲜明、全面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保障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25‰以内,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各类安全风险精准识别、整体监测、实时感知、早期预警和有效防控。
——应急指挥体系权威高效。应急通信公专网融合率达100%,安全韧性和抗毁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系统,7×24小时应急指挥高效畅通;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指挥、科学决策、精准处置。
——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各类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壮大,航空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紧急救援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用物资按日均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储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8%以上,重大灾害事故实现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阻断道路抢险抢通能力明显增强;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支撑更加稳固。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和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批国内领先的公共安全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打造一批公共安全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安全发展标杆城市、综合减灾标杆社区;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城乡公共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公众安全文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系统完善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体系,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的应急实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场馆,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2.2025年中期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山东特色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全面有效防控和应对,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3)成果推广。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激励政策,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转移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
(1)装备产能保障。增强关键应急装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协同,促进应急装备产业集聚发展。
(2)专用救援装备。重点提升大型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快速搜救、航空救援等应急装备生产供给能力,加强专用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建(构)筑物废墟救援、矿难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工程抢险、海上溢油和海上大规模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救援装备水平。
(3)通用应急装备。发展突发事件现场保障和生命救护等方面的通用应急装备,加大无人机、救援机器人、现场指挥调度应急终端、预警信息发布终端等全方位、多样化的智慧装备配置,推动一批自主研发的应急技术装备投入使用,实现通用应急装备“一专多能”,提升通用应急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4)个体防护装备。推动应急产品消费观念转变,科学引领生产经营单位、家庭、个人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研发和生产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应急防护产品,大力普及个人应急防护装备。
3.提升应急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
(1)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中小微企业委托购买技术服务,有序扩大服务市场需求。建立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服务需求和供给资源的共享对接。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服务力量,提升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2)社会化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培训教育、安全评价、检验检测、隐患排查等技术服务,推进风险监测、应急救援、灾情评估、生活救助等社会化服务。构建保险机构参与公共安全新模式,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保险服务。
(3)社会化服务管理。加快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技术服务标准,建立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公示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自治自律,严格执法监管。
(九)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文化素质,进一步整合基层应急资源,增强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1.完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
(1)法规制度。开展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相关立法工作,加大应急管理普法、执法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2)标准体系。制定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加强风险防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社会防控、应急物资、调查评估等标准的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相关应急管理标准制定。
(3)预案体系。完善覆盖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桌面推演和实战化、常态化应急演练。各级政府制定社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强化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2.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1)统一规划设计。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坚持需求引领、集约共享,强化保障措施和指导督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信息技术应用。加快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应急领域广泛应用,增强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应急管理核心能力。
(3)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围绕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和政务管理五大业务域,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立体化信息网络体系,纵向贯通省市县乡四级节点、并延伸至村(社区)和个人,横向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行业领域,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3.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1)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持续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升应急宣传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重点推进公众现场应急处置和技能培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应急科普场馆建设。依托培训基地、科技场馆等场地设施,建设功能完善的应急科普基地。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安全体验教育基地。鼓励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
4.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1)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在应急救援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建立以乡镇(街道)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基础,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重大安全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2)基层公共安全治理。深化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社区建设工作,提高村(社区)应急规范化水平。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基层应急防控力量。建立健全各级干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格”工作机制,推动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向村居延伸。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险情快报、信息核查、政策宣传、协助管控、服务群众等工作,实现重大风险信息直报,提升基层第一时间应急响应能力。
三、重大工程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
针对应急管理业务需求,建设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应急管理数据支撑体系,开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应急决策支持和政务服务五大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体系,全面构建系统化、立体化、智慧化的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各级应急指挥中心,为各级党委、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主要指挥场所,具备值班调度、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情报分析、新闻发布、运行保障等功能。建设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包括应急指挥车、移动应急方舱、单兵系统、应急飞艇等,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提供指挥场所,具备远程会商、指挥调度、应急通信、现场全景概览、现场保障等功能。
(三)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设置风险监测厅、视频会议厅、预警发布厅、决策会商室、综合保障室等,应用全省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全要素、全过程监测、研判与预警工作。具备公共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四)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
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具备协同保障功能的区域综合保障中心和综合配送中心。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库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建设。统筹各类应急储备物资和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或认证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单位。
(五)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针对区域风险特征,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跨区域协调调度、执行专业性急难险重救援任务等需求为牵引,统一规划、统一布局,依托消防救援力量和骨干企业现有力量,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矿山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完善区域救援指挥体系,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完善功能,尽快形成战力。
(六)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加快应急装备创新基地建设,开展应急装备现代化研究,突破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加强航空救援设备设施、无人监测飞机、快速搜救、大型油气储罐灭火、大功率快速排水、大直径钻孔、救援机器人、高层楼宇灭火系统、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和海上大规模人员救助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和应用,加强应急装备更新、改造、维护,大力提高应急装备配备水平。
(七)航空救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建设服务范围广、应急响应快、处置措施强的航空救援力量。加快救援专业人才队伍、航空救援基础设施、救援装备一体化建设。建设以航空救援呼叫指挥中心为枢纽、救援直升机运营基地和若干个起降点为支撑,“呼叫指挥中心—运营基地—起降点”三级网络相对完善、覆盖全省的航空救援服务体系,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救助、紧急情况下人员及装备物资的快速送达提供航空运输保障。
(八)应急医疗卫生建设工程。
优化传染病救治机构规划布局,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在青岛、菏泽设立分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配置和关键技术储备,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设置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突出优势学科建设,构建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基地网络,提升烧伤、中毒、骨科、核辐射等伤病医疗救治能力。
(九)应急科普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统筹各地科普和体验教育场馆资源,加快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市、县、乡建成一批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场馆。依托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改建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完善基地、场馆教育培训和演练功能,为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队伍、重点岗位员工、社会公众等,提供实训演练、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安全培训等服务。
(十)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全省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各灾种风险、多灾合一风险、跨灾种演进风险和隐患底数。建立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加强郯庐断裂带、聊考断裂带及重点地区的地震活动断裂探测。开展煤矿采空区、岩溶塌陷集中区、综合地质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十一)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加强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强化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实施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地下水生态脆弱区治理与修复、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生态化绿色化建设。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环渤海滨海湿地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山区生态绿化和生态退耕工程建设。
(十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和抗旱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培训演练基地和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十三)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推进沿海地区海岸防波堤、沿海防护林修复及相关海岸带防护设施建设,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建设生态海堤,发挥生态系统防潮御浪、固堤护岸等减灾功能。实施生态护岸改造,增设潮汐通道。对历史形成的连岛海堤、围海海堤或海塘实施海堤开口、退堤还海,恢复海域生态系统完整性。
(十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继续对地震灾害易发区的居民小区、校舍、医院、重要交通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化品厂房、水库大坝等进行抗震加固。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十五)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加大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威胁人口多、财产损失巨大的,特别是县城、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十六)重特大海难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程。
落实《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关于海上搜寻救助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公用通信、高频通信、卫星通信等链路,加快海上搜救(溢油)地方专业力量、海上应急救援保障基地、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一体化建设,建成以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为枢纽,全面覆盖的应急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合理的应急救援保障基地、国家地方优势互补的专业救助力量、保障充足的装备物资体系为支撑的全省重特大海难应急处置体系。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拿出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建立规划落实工作协调督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查抽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制定行动计划。
制定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与规划充分衔接,以三年为周期持续推进,确保规划有序实施、落到实处。建立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库,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把最急迫、最紧要的工作纳入到三年行动计划中加快实施,尽快完善应急医疗、物资、力量、通信、航空救援等保障体系,实现保障能力提升。
(三)强化政策扶持。
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制度成果,推广应用到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安全生产、能源安全、信息网络等领域,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应急征用、医疗服务、生活保障、慈善捐赠、受灾群体救助、关联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措施。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足额安排预备费,保障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等。用足用好中央专项债券,适当核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管理保障项目实施。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加快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对接“人才兴鲁”战略,围绕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编制人才需求计划,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大急需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绘制应急管理“人才地图”,建立人才库,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精准引进一批顶尖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加强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职称评价和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
(五)注重绩效评估。
加强规划宣传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规划战略性、导向性、重要性的认识,从整体上把握规划发展方向,增强规划执行力。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跟踪评估,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加大表扬奖励力度,按规定对在传染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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