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0-12-09 点击:846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各分支机构、驻皖涉粮央企、省属粮食企业: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与培训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要求,为严防严控重特大粮油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省农发行决定从即日起联合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冬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政策性粮食(包括临时收储粮、最低收购价粮、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各级储备粮),均属此次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承储企业严格对照“一规定两守则”做好“两个安全”的自查工作,对本企业“两个安全”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空当、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并建立台账,切实整改到位。
(二)在地检查。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农发行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两个安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三)省级督导。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安徽分公司、省农发行将适时组织联合督导组赴重点市、县进行重点督导调研。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储粮检查
检查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保管账、卡、簿是否健全、规范。检查仓房粮情检查记录簿、通风作业记录簿、熏蒸作业记录簿、质量检测报告和库存货位卡是否悬挂齐全、记录是否完整等。检查粮食是否出现发热、霉变、虫害、鼠雀迹象等。检查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条件等是否符合储粮安全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岗位责任,是否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开展日常检查并作记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制订安全可行的作业方案及防范措施,是否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库区内是否在关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是否遵守药剂管理与使用、机械设备、消防、用电的有关规定,人员防护及防爆、防雷、抗风载雪等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危险装粮情况和库内交通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两个安全”责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依照规定组织实施约谈,限期整改。对严重违规违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两个安全”台账。严格按照“三查三单”要求,建立台账,对台账上的问题隐患实行跟踪销号。要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两个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全程可控,检查工作全过程可追溯。
(三)如实反映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核查,如实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靠。检查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上报单位要对所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严格纪律确保安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交通安全。正在熏蒸的仓库要做好记录,收集说明材料,不需要检查。有安全隐患的仓库,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仓检查,确保人员、车辆等安全。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直属企业要结合日常工作,每年在春夏交替、秋冬交替时期组织开展粮油安全大检查,并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大检查主要问题汇总表及书面报告报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形成长效机制,今后每年将不再就大检查工作另行发文。
省局联系人:方 政 0551-62870531
中储粮联系人:李宏洋 0551-65681009
农发行联系人:余 莉 0551-63623879
附件:全省粮油安全大检查主要问题汇总表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储备粮安徽分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行
2020年12月3日
全省粮油安全大检查复查主要问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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