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和部门分工表的通知(沪安委办〔2020〕32号)

来源: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12-09 点击:906

发布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12-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安委办〔2020〕32号
实施日期: 2020-12-0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市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和各单位职责,制定了《上海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和部门分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沪安委办2020-32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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