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1-17 点击:709

发布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02
失效/废止日期: 2020-11-12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规范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我局起草了《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电话:0551-62999233;邮政编码:230051;通讯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2-14F;电子邮箱:824801267@qq.com

    附件:   《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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