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主播带货乱象整治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解读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8-25 点击:615

发布单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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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中央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中网办发文〔2020〕1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部门文件精神,加强网络主播带货乱象整治,规范网络主播带货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制发了《关于开展网络主播带货乱象整治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7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专项整治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11月底。二是主要任务:督促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巡查摸排,依法从快从重处置严重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对主播带货相关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参与研究制定网络主播带货管理规则。三是整治重点:集中整治网络平台主体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集中整治网络平台商品(服务)交易信息缺失、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力等问题;集中整治平台内经营者、网络主播发布虚假广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欺诈等行为。四是整治方式和规范管理措施:采取网络监测、重点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网络平台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平台及时整改,对严重违法失信网络直播平台纳入“黑名单”管理;探索制定网络主播带货行业自律规范,为网络直播销售行为划底线、树标准、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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