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7-02 点击:727

发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7-0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7-0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怀柔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关于印发<2020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调查工作方案>的函》,我委组织制定了《2020年度北京市居民含油盐糖加工食品为主的食物消费量调查实施方案》和《2020年度北京市居民含反式脂肪酸食品的食物消费量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疾控中心金庆中,64407170;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王玮,83970688)

    2020年度北京市居民含油盐糖加工食品为主的食物消费量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收集北京市3岁及以上人群含油、盐、糖加工食品为主的各类食物消费状况数据,满足开展相关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补充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物消费量数据库,为食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对象

    选择怀柔区作为调查点,调查点满足至少120户和350个调查对象的最低要求,调查对象应为在调查点内居住超过6个月的常住人口中3岁及以上健康人群,其中3-14岁、15-59岁、60岁以上人口分别占总数的16.60%,70.14%,13.26%。每个抽中家庭中所有3岁以上常住家庭成员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确认为调查对象。

    三、调查方法

    采用非连续的“3天24小时回顾调查法”、“过去1个月内食物频率法”,以及“家庭食物称重法”调查过去一段时间内以含油、盐、糖加工食物为主的各类食物消费状况。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内容是以含油、盐、糖的加工食品为主的各类食物的消费状况。具体包括:

    1.调查对象家庭和个人基本信息问卷;

    2.含油、盐、糖食品的食物频率调查问卷;

    3.食物称重问卷;

    4.“非连续3天24小时回顾”调查问卷;

    5.身高体重测量。

    五、调查步骤

    (一)前期准备

    平板电脑程序安装、购置测量器材;选取各调查点内调查户;宣传、动员调查对象参与并支持调查工作。

    (二)人员培训

    北京市疾控中心和怀柔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一期调查工作技术骨干培训,培训包括介绍整体方案、现场调查工作方法和问卷调查方法。

    (三)调查实施

    在选定的调查户内开展住户调查,在家庭内或集中进行体格测量。

    (四)表格核对上报

    区级调查员清理核查每次调查的数据之后,将调查数据上传网络数据库。区级调查人员对本调查点的上报数据进行在线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核实后的数据确认上传。

    (五)数据清理

    由北京市疾控中心组成调查数据分析组核查,并将异常数据反馈。调查数据分析组负责对清理核实后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

    (六)数据反馈

    调查结束并清理完毕后进行数据反馈。

    六、组织管理

    (一)明确职责

    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区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和开展此次调查工作。

    市疾控中心依照本实施方案,具体组织此次调查工作,负责工作考核、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怀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怀柔区疾控中心依照本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调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成立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调查数据的录入、整理与上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做好现场质量控制。被调查街道、居委会负责协调调查户,保证入户调查的顺利进行。

    (二)进度安排

    2020年9月组织培训,12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2021年3月完成调查数据核实上报,2021年4月完成总结。

    2020年度北京市居民含反式脂肪酸食品的食物消费量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各种不同方法对北京市人口食物消费量进行估计,从而了解一定时间内人群各类食物消费数量、频率以及人群食物消费习惯,借此来估计经食物摄入的反式脂肪酸的摄入量,为进行我国城市居民反式脂肪酸摄入评估与健康风险评估提供必要数据。

    二、调查对象

    选择东城、西城、朝阳和海淀区作为调查点,每个区抽取6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抽取40户(如表1所示)。

    表1:入户调查户数及人数

    每个被抽中的家庭中所有3岁及以上常住家庭成员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确认为调查对象。每个区应满足至少240户和720人(男女各半)的最低要求,北京市总户数至少为960户,总人数2880人。

    三、调查内容

    (一)家庭及个人基本信息调查

    由调查员使用平板或问卷面对面询问户内家庭成员,内容包括家庭基本信息,如家庭人口数、人均年收入等;以及个人基本信息,如年龄、民族、婚姻状况、教育、职业等。在家庭和个人信息的调查中要掌握真实、准确的原则,保证各信息之间的逻辑正确。

    (二)个人食物消费状况调查

    由调查员使用平板或问卷询问本人,了解调查对象在当时和过去一段时间内各类食物的消费量、消费频率、加工方式、包装材料等内容。

    采用的方法包括:

    1.连续的3天24小时回顾调查

    每个调查对象进行3次连续的24小时回顾调查,询问在调查开始前24小时内各类食物的消费信息。12岁以下儿童可由家长或主要看护人协助完成。

    每个调查对象完成三次调查,3次调查中应包括1个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两个非休息日的回顾调查。每个调查对象进行3次连续的24小时回顾调查,询问在调查开始前24小时内各类食品的消费信息。

    2.过去1个月内食物消费频率调查

    调查每个调查对象在过去1个月内各类食物的消费频率。12岁以下儿童可由家长或主要看护人协助完成。

    3.家庭烹调用油、盐、糖及其他调味品调查

    对调查住户的烹饪用油、盐、糖及其他调味品采用食物称重法,记录调查时间段内家庭烹调用餐人次数、住户家庭烹调用油、盐、糖及其他调味品消费情况。

    (三)体格测量:

    用统一购买的设备对每个调查对象测量身高、体重。

    (四)样品采集:

    严格按照采样方案的要求采集样品。

    四、调查步骤

    (一)前期准备

    在开展现场调查前,应当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要求,收集调查点人口信息,确定现场调查户和调查对象,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并根据要求印制调查方案,准备调查项目所用的平板电脑、食物秤、体重秤、身高计等。

    (二)人员培训

    北京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一期调查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介绍整体方案、现场调查工作方法和问卷调查方法。

    (三)调查实施

    在选定的调查户内开展住户调查,在家庭内或集中进行体格测量。

    (四)表格核对上报

    区级调查员清理核查每次调查的数据之后,将调查数据上传网络数据库。区级调查人员对本调查点的上报数据进行在线核查、及时纠正,并将核实后的数据确认上传。

    (五)数据清理

    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调查数据分析组核查,并将异常数据反馈。调查数据分析组负责对清理核实后的数据结果进行分析。

    (六)数据反馈

    调查结束并清理完毕后进行数据反馈。

    五、组织管理

    (一)明确职责

    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区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和开展此次调查工作。

    市疾控中心依照本实施方案,具体组织此次调查工作,负责工作考核、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相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区疾控中心依照本实施方案,负责制定详细的《调查工作计划》,并按照时间进度组织实施,成立现场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调查数据的录入、整理与上报,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做好现场质量控制。被调查街道、居委会负责协调调查户,保证入户调查的顺利进行。

    (二)进度安排

    2020年9月组织培训,12月底前完成现场调查,2021年3月完成调查数据核实上报,2021年4月完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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