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20〕8号)

来源: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0-05-09 点击:1078

发布单位: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5-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云安办发电〔2020〕8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4.10”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治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聚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前谋划、统筹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严实作风,全面开展明查暗访。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主动上手,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要列出清单、现场核查,及时掌握新的风险隐患,对安全风险大的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滚动排查、动态分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查隐患、严执法、堵漏洞,重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落实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复工复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和验收把关,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等工作进行明查暗访,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真正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引发事故,全力打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攻坚战。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明查暗访。

    三、严格措施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工作督导和执法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严格五项措施要求,切实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倒逼,确保工作实效。一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二要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检查,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区域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监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要开展一次警示约谈,对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查灾害、除隐患”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查找问题和排查隐患不深入,防范措施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事故多发频发和近期发生典型事故的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四要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加强隐患整改工作,特别是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重点盯守措施。五要严处一批违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

    四、加强应急管理,抓紧抓实群防群治。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醒、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提前进入应急状态,有针对性前置救援力量,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确保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应急响应有序有力,应对处置科学有效。完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做好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与周边企业、有关单位、乡镇和村社组织的协调联动,建立完善预警预报和风险告知制度,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落实落细群防群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州、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在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明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请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8523570,电子邮箱:sajjxtc@126.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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