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19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20〕35号)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更新时间:2020-04-10 点击:916

发布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0-03-2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市监公告〔2020〕35号
实施日期: 2020-03-20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地方标准依法严格限定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应对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和废止。经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废止19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现予公告如下: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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