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广告违法线索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市监广〔2020〕2号)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3-20 点击:1164

发布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3-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市监广〔2020〕2号
实施日期: 2020-03-18
状       态: 现行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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