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推广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窗口售卖和网上售卖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0-02-19 点击:1059

发布单位:天津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2-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2020-02-1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切断交叉传染渠道,现将推广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窗口售卖和网上售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窗口售卖

  对由于人手不足等原因,不能落实专人负责顾客进门量体温、督导戴口罩等防控要求的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要停止顾客进店消费服务。鼓励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窗口售卖,减少顾客交叉感染机会。有顾客排队的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要利用窗口显示屏或扩音器循环播放等方式,宣传排队注意事项,要求排队顾客加大人员间距,自觉维护排队秩序。

  二、推广网上售卖

  鼓励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利用网上平台进行售卖,减少群众出行。相关外卖配送企业,要加强人员管理和配送流程管控,确保人员健康和配送安全。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要做好食品、货品同外卖配送人员的交接。对未经进门量体温或未戴口罩的外卖人员,要禁止进入店内,食品、货品的交接在店外进行。

  三、加强卫生清洁

  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服务人员和相关外卖配送人员,每天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对体温、呼吸道有异常症状或近期有相关接触史的,坚决不能上岗并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时,要全时佩戴口罩,并做到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要保证店内外和窗口内外的卫生清洁,定时进行卫生消毒。对门帘、卫生间把手、购物车把杆等容易引起交叉感染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消毒。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售卖时要上盖存放,并确保盛放容器干净卫生。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做好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窗口售卖和网上售卖的指导工作。因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小餐馆、小便利店、小食品店,各级防控指挥部和属地政府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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