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2号)

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1-31 点击:2316

发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1-31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府厅字〔2020〕12号
实施日期: 2020-01-31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国家安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意义重大。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粮食安全底线意识。民以食为天,粮稳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坚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战略底线。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江西时都明确指出,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稳定粮食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深刻理解守住“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巩固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江西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认真完成。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始终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扛起粮食安全重任,确保我省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

  二、紧盯目标,压紧压实稳粮属地责任。巩固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共同的属地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以省里下达的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为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保障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要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要强化属地责任落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粮食生产。要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稳粮工作合力,及早谋划工作思路,制定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粮食生产扶持举措。

  三、完善政策,着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政策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稳定粮食种植效益,破解季节性耕地抛荒难题。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农业项目资金要向早稻倾斜,用于早稻集中育秧、机插等关键环节的扶持,示范引导早稻种植,全力稳定早稻面积。各地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推进耕地流转的主导作用,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依法依规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各地要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不少于20%的资金,重点扶持早稻生产,确保早稻面积稳定。认真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进一步落实稻谷保险和金融支持政策,着力解决理赔难、赔付低和贷款难、贷款贵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农民种粮风险。

  四、多措并举,切实稳定粮食产量产能。要采取有力措施、用好补贴政策,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突出抓好早稻生产,特别是早稻面积减幅较大的县(市、区),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早稻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双季稻面积稳定在3600万亩以上。对偏远山区、地力条件较差、机械作业较难的耕地,积极引导农民种植玉米、薯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积极发展订单模式,推广品质好、产量高的籼粳杂交稻、再生稻,力争全省优质稻订单面积1300万亩以上。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保障农田水利工程长久良性运行。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当年施工、按时完成,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优先安排粮食生产。坚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693万亩。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利用,切实纠正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现象。规范引导稻渔综合种养,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开挖建设小龙虾专业繁殖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挖沟(坑)、筑堤等补助。要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合理调整播期和品种,提高粮食增产增效气候潜力,积极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等增产技术,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指导服务,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大力推广水稻机播、机插、机防、机烘等农机集成组装技术。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强化农情灾情调度,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切实降低灾害损失。

  五、强化考核,切实提高粮食生产绩效比重。突出粮食安全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提高对各地粮食播面和产量考核比重,特别是加大对早稻的考核力度,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稳粮作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项目安排等奖补措施挂钩。建立抛荒地台账制度,对落实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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