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9〕155号)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9-12-09 点击:995

发布单位: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9-12-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渝农发〔2019〕155号
实施日期: 2019-12-09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按照《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渝府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细化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管理措施,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附件1-34)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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