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监办发〔2019〕50号)

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更新时间:2019-06-11 点击:1113

发布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9-06-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赣市监办发〔2019〕5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市监特食函〔2019〕96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江西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市监特食函〔2019〕965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以下简称“五进”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科普宣传,促进全社会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科普宣传网络,使广大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法规要求,掌握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熟悉保健食品常见欺诈手段,进一步引导公众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

  二、活动主题

  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至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辟宣传专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辟“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专栏,及时宣传各地“五进”活动主要做法及典型经验,通过发布消费警示、讲解常见欺诈套路及防范指南等,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

  (二)发挥媒体作用。省局将通过《江西日报》《江西新闻网》《江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构建传播矩阵,联合宣传,定期推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曝光涉及保健食品类的典型案例,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三)丰富宣传内容。组织制作宣传手册、海报、宣传标语、科普视频等宣传资料,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和广告管理、生产经营要求、主要监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局将统一印制一批宣传手册和海报发放各地。

  (四)创新宣传形式。一是走进社区,开展社区护老知识大讲堂,推动科普短信进广大居民手机,推动各类科普材料进社区业主微信群,进公共交通、楼宇电视、公交设施;二是走进乡村,开展知识下乡,宣传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知识;三是走进校园,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开展校园护苗、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四是走进网络,开展网络课堂,推动保健食品科普动漫进在线学习、游戏和社交软件;五是走进商超,通过张贴海报、设立商超咨询台、参观企业、组织消费体验等活动,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五)利用载体宣传。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宣传月”进行主题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组织做好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集中宣传,省级、市级在“五进”活动过程中至少举办2次,县(区)级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所每两月至少举办1次,其中1次集中宣传活动应于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活动期间,采取设立咨询台、现场受理投诉举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科学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五进”活动有序推进。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媒体、消费者、专业机构、专家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五进”活动的宣传,全面展示各地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强全方位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其他要求。各地开展“五进”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成效、下一步打算等)和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省局,同时提交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省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五进”活动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以适当形式通报。

  联系人:胡琴华 0791-86355011

  郑小溪 0791-86355314

  邮箱:80853573@qq.com。

  附件:开展“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统计表

  附件

  开展“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宣传项目
数量
单位
 
五进
 
进社区

进乡村

进网络

进校园

进商超

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信息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报道)

其他媒体(户外、公交、LED等)

印发宣传资料

出动宣传人员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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