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6-11 点击:1060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推进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决定在全省开展规模养猪场、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全面调查,摸清我省现有规模养猪场、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基本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短板,并按照“一场一策”要求逐场制订整改提升方案,全面提升我省规模养猪场、生猪屠宰企业生物安全水平。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设计存栏在5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和全省持证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包括A证、B证屠宰企业。
三、调查内容
(一)规模养猪场。调查内容以封闭饲养、卫生消毒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设备为主,各项目填写要求和评价标准见表格备注。原则上,标“★”为基本要求,未达到要求的要限时整改。其中,设计存栏量≤500头的规模养猪场填写《养猪场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表一(存栏500头以下)》,设计存栏量>500头的规模养猪场填写《养猪场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表二(存栏500头以上)》(附件1)。
(二)生猪屠宰企业。调查内容主要突出与屠宰环节生物安全有关的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分为清洗消毒、非洲猪瘟检测、无害化处理、检验检疫、功能布局等5项,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5。其中,标“★”为基本要求,标“☆”为提升要求,已达标的项目在目前情况栏填“是”,未达标的项目填“否”;标“★”项未达标的评价为“限期整改”,所有标“★”项达标的评价为“基本符合”,所有“★”“☆”均达标评价为“较好”。
四、工作要求
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规模养猪场和屠宰企业调查填写,区域性洗消中心建设情况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填报。各地要以调查为契机,加强对规模养猪场、生猪屠宰企业有关生物安全改造提升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主体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指导相关主体认真细致做好调查工作。
请各县(市、区)于6月20日前完成调查信息采集并汇总相关表格(附件2和附件6),连同区域性洗消中心建设情况(附件4)一并报各市;请各市将所辖县(市、区)情况汇总后,将相关汇总表格(附件3、附件4和附件6)于6月底前报我厅。电子表格可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或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文件公告栏下载,各地在填写时请勿更改表格格式。
联系人:王连胜,联系电话,0571-86757259;金小军,联系电话,0571-86757219。
附件:1.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表一、二
2.__ 县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汇总表
3.__ 市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汇总表
4.市区域性洗消中心建设情况调查汇总表
5.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评估表
6.__ 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物安全基础情况调查评估汇总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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