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食安办〔2019〕10号)

来源: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6-06 点击:1886

发布单位: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6-0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闽食安办〔2019〕10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省食安委成员单位,省委文明办、省文旅厅、林业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互联网信息办、福建银保监局、民航福建安全监管局、共青团福建省委、省贸促会、省科协: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9〕2号)要求,我省定于6月20~26日举行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深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对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尊法重信正面典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五)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

  三、活动安排

  (一)省级层面。由省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层面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二)设区市级层面。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参照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科普、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由省食安办牵头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有关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部署,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建立以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宣传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网络、通讯、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要下移重心,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严肃会风会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成效。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办和有开展主题活动的省直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7月5日前报省食安办(省食安办联系人:伍伟民,电话:87873562,传真:87873561,电子邮箱fjssab@126.com)。

  附件: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省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附件

  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省级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2019年6月20日联合举办“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省政府、福州市政府领导,省市主办、协办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各有关部门举办食品安全工作成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消费常识现场展示及咨询等活动。(省食安办、福州市食安办主办,省、市有关部门协办)

  二、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

  2019年6月20日~7月19日在东南网面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及其他社会公众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系列文件精神、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食品的基本知识。参与者可在电脑、手机网上在线答题,答题评分由答题系统自动完成。竞答活动设立专项奖金,对中奖人员进行奖励。(省食安办主办)

  三、部门主题活动

  (一)省教育厅

  1.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省食安办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2.鼓励各级教育部门联合同级食安办结合本地实际举行宣传周活动。

  3.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校园进行宣讲活动。

  (二)省工信厅

  1.推动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文本,总结提升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2.组织省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参加工信部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会议,积极推进我省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省公安厅

  1.布置展板、板报,展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决心和成果。

  2.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传授常见性假劣食品鉴别常识知识。

  3.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举报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4.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省农业农村厅

  1.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推动绿色食品进社区、进超市、进校园,组织媒体记者进企业、进基地集中宣传,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

  2.开展广播宣传协作活动。在福建广播新闻信息综合频率(FM103.6)《每周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专栏,播出1期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报道,并开展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

  3.开展微信公众号答题活动。在“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项答题活动,并系列宣传报道各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新闻动态,营造良好氛围。

  4.开展“一品一码”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调研、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入企业、基地一线,开展“一品一码”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及时、规范上传生产记录,提高生产主体赋码、用码责任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省商务厅

  商务系统开展以“追溯助力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商务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成效,通过广泛宣传,鼓励消费者选择可追溯产品,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六)省卫健委

  1.开展全民营养周和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结合《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举办福建省全民营养周暨学生营养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开展义诊、营养咨询、线上有奖答题、膳食实践课、科普讲堂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活动。

  2.进学校进社区开展食品和营养主题宣传。联合省营养学会等走进学校,开展营养科普宣讲大赛、营养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专家在省科技馆“海西大讲堂”、社区等场所,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等为重点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公众营养知识水平和健康素养。

  3.举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技术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等相关知识培训、解读和交流。

  4.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继续完善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平台,公开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机制。

  (七)省海洋渔业局

  1.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通过张贴鉴别织纹螺彩色挂图、发放宣传品、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水产养殖户和消费者普及织纹螺毒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同时向水产养殖户、水产品经销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水产养殖技术、准用渔药及限用渔药休药期制度、水产品安全食用等知识,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2.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依托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网站,重点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水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水产品健康养殖技术,通报我省近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查处情况。

  3.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组织行政执法、水技推广工作者深入渔区渔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养殖培训班、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座谈会等形式,向养殖户传授健康养殖技术、规范渔药使用,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养殖户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4.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快速检测培训,对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设区市、县(区)检测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快检理论和操作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检测水平。

  (八)省市场监管局

  1. 配合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配合省食安办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在福州西湖公园举办福建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省局领导、有关部门、食品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参加,通过开展咨询解答、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版面、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2.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网、报刊、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微信、微博以及公交等载体和新媒体,坚守舆论阵地,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宣传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

  3. 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结合主题宣传日,集中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做好食品、保健食品知识进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商场的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积极参加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组织所属人员、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引导群众提高食品安全认识,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5. 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整治案件查处情况和检查抽查情况。印制食品相关产品宣传手册,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发放、促进消费者了解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正确引导舆论。

  6.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围绕主题、立足职责、突出重点对辖区内食品生产销售点进行一次突击检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7. 以标准为抓手,助力食品安全追溯。召开《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 自然人》地方标准审定会,加快推进标准出台,对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追溯编码,实现《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全覆盖的工作要求。

  (九)省粮储局

  1.在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辨别小知识等。

  2.结合举办第十五届福建粮洽会暨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举办精品粮油和快速检测仪器展示、推介;围绕“中国好粮油”开展优质粮油宣传活动,普及粮油科学知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粮油产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知识有奖竞答,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3.组织各地粮食和物质储备部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

  4.利用科研、检验机构及教育基地开展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十)福州海关

  1.集中举办“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宣传普及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理性消费,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

  2.在各地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分会场向公众发放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等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进出口食品监管措施,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3.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人员开展进口食品一品一码追溯培训,积极推进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信息推送系统建设。

  4.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福州、平潭片区开展自贸区内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宣传,集中向自贸区内跨境电商、平潭对台小贸市场商户等企业分发宣传材料,对企业办理进口食品事宜提供政策解读。

  (十一)厦门海关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以图板展示、政策宣贯和现场答疑、食品样品展示、知识问答、互动游戏、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举办宣传活动。

  2.举办“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开展厦门口岸食品安全成果宣传,发放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材料,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咨询与食品现场快速检测演示。

  (十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1.在福州车站设置食品安全宣传点,开展高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推广高铁列车自动扫码订餐业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接受旅客现场咨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在G1634次、D6407次列车上开展食品安全咨询服务和科普宣传,提高铁路食品安全水平。

  3.利用视频、展板、网络平台等形式,展示铁路食品安全监管特点,全面推进铁路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十三)福建银保监局

  1.做好主题日重点宣传。主题宣传日当天,省及各设区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辖区内财险公司于各地人口较多、交通便利、场地适合的主要社区或广场开展室外现场宣传。

  2.发挥网点基础宣传。在财险公司各级职场张贴海报、宣传画,布置展架、摆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或LED屏滚动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3.运用媒体广泛宣传。省保险行业协会在福建保险网开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专栏,普及食品安全和食责险相关知识;各单位运用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促进活动信息广泛流传,深入社会群众。

  (十四)省科学技术协会

  1.充分发挥五个科普公共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一是依托福建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借助平台把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视频、图片和文字快速发布,实现省、市、县、乡村(社区、学校)四级同步精准推送,资源共享;二是依托电视与广播科普传播平台。利用科普中国V视快递,选择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专题节目在全省80%县区科普频道播放和IPTV电视网络互动点播平台和各地广播电台,实现覆盖700万户、3000万用户;三是依托移动科普传播平台。组织推动广大科普机构、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自媒体于一体的新媒体矩阵,参与传播与分发食品安全科普主题宣传,形成链式传播效应;四是依托公共场所科普传播平台。利用在城市楼宇、公交、地铁等视频终端以及户外大屏中科普频道和栏目及专题播放,参与传播与分发食品安全科普主题宣传;五是依托流动科普传播平台。在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中引入食品安全科普的宣传内容,播放相关视频、图文和有关内容。

  2.发挥覆盖全省的“科普一站一栏一员”和“科普微信微博矩阵”以及“福建省科普公共平台”等科普信息化矩阵作用,运用传统和新媒体科普信息化手段,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分发共享食品安全科普信息,结合“科普七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开展食品安全科普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不懈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