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全力夺取夏粮丰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通知(鲁农发电〔2019〕34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6-06 点击:1050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19-06-05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农发电〔2019〕3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据山东省气象局天气预报,6月5日至6日,全省将出现一次大范围降水天气过程。5日鲁西南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雷雨时阵风7-8级;6日鲁东南地区有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北风6-7级阵风8级。当前,正值我省小麦收获关键时期,大风、降水和雷电天气可能导致局部地区发生洪涝、小麦倒伏等,影响夏粮收获进度和质量,并对农业和渔业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威胁。为努力减轻灾害性天气影响,全力夺取夏粮丰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种有效形式,抓紧向农民、渔民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农民、渔民抓紧做好农业设施加固、田间沟渠疏通、渔船避险等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二、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要尽快发动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各类生产设施、农机装备及农业、渔业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指导服务。要科学调配各类农机具,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抓紧组织机械抢收。灾害性天气发生后,要广泛发动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抓紧进行农田排涝,督促农机手对倒伏小麦科学进行机收,确保颗粒归仓。降水可能导致小麦发霉变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粮食等部门,紧急协调粮食加工储存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充分利用现有烘干设备,帮助农民解决好粮食烘干问题,确保小麦质量。

  四、全力保障渔业生产安全。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情况,及时组织渔船就近择港避风。要加强对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巡查,组织并督促渔民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好停港渔船防风避浪、防碰撞和防火等相关工作,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发生。要做好渔业增养殖设施的加固工作,增强设施抗风、抗低温能力,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及省农业农村厅,并启动相应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农业、渔业安全突发事故和险情。灾害性天气发生后,要抓紧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灾情,全面摸清灾害性天气发生情况、受灾区域和受灾作物种类、面积等,科学分析作物受灾程度、灾害损失及影响,及时报送灾情信息,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协调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迅速开展灾害现场的勘查、定损工作,简化理赔程序,加快理赔进度,尽早将资金赔付到位。

  联系人:

  厅种植业管理处 彭科研 67866155;

  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 周红学 82957013;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杨茹莎 67866182;

  厅计划财务处 韩 晗 67866117。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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