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5号)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9-04-19 点击:1515

发布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16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湘政发〔2019〕5号
实施日期: 2019-04-16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 8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3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对取消和下放事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级细化监管举措,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承接事项,制定承接方案,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8项)

  2.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3.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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