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停止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点对点”企业调运生猪的通知

来源: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更新时间:2019-04-08 点击:1405

发布单位: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日期: 2019-04-0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4月4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根据我省防控非洲猪瘟有关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停止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点对点”企业调运生猪。请各地及时通知省内“点对点”调运企业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务必做好查堵处置等工作。

  特此通知!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4月4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