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4-04 点击:1910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3月21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监管,压紧压实农药化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清农药化肥中危险化学品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药化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宣传指导等工作,压紧压实农药化肥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农药化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管理,全面开展农药化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会同有关部门,从现在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组织相关专家对照标准规范,对辖区内农药化肥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针对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是否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易致毒原材料是否得到有效安全防范,生产、储存区域通风、消防、防爆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有效;是否有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齐备;是否存在涉及安全的违规操作;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等。针对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农药与食品混放混存的安全隐患,仓库、门店是否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是否完善等。针对农药使用,要以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安全防护制度,是否配备防护设备,施药人员是否接受安全合理施药培训,施药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如实记载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同时要做好农户储粮熏蒸磷化铝、除草剂百草枯等高毒高风险农药的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三、加强督促指导,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农药化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农药化肥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使用者全面开展自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督促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涉及重大危险源,涉及硝化、氯化等危险工艺,涉及高温高压容器、新开工和新建装置试生产的农药化肥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风险防范融于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从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要督促企业加大投入,配备完善与农药化肥安全生产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化救援装备并加强使用的检查。要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抢险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现正值农药化肥生产销售使用旺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异地互查等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将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分析汇总报告。请于6月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我厅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粮油处)。
联系人:刘金丹,联系电话:028-85505452,电子邮箱:scnj@vip.163.com。
附件:农药化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3日
附件
农药化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被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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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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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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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隐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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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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