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27 点击:118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专家技术委员会(省质检院),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8﹞190号,以下简称《决定》)、2019年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以钢铁、水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建筑防水材料等产品为重点。省局按照全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总数不少于3%的比例,通过信息中心企业信息系统随机选取100家企业作为本次省局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对象。考虑到被抽取的企业停产、转产等原因导致无法实施检查的情况,在信息系统中另随机抽取30家企业作为备选检查对象。对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组织的证后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且检查发现有重大问题或问题较多的企业也列入本次监督检查对象名单,其他已检查企业原则上本次不再重复检查(本次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将在随机抽取后挂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群供下载)。
各市州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辖区内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本辖区获证企业数的10%。对列入本次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的获证企业,各市州局可共同实施检查。对去年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获证企业,原则上本次不再另行检查(去年检查发现有重大问题或问题较多的企业除外)。
二、监督检查人员和时间
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专家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后监管专委会)在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质量安全监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监督检查从省局证后监督检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各市州(县、市、区)局也要安排相关科(处)室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参与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被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情况,依法做好整改确认和后续监管工作。本次证后监督检查工作须于9月10日前完成。
三、监督检查内容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总局令第440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56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总局2011年第11公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不符合项,以及企业自查报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等。具体检查内容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抓好部署落实
本次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管专项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细化到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二)严守纪律,认真实施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及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严肃、认真地实施监督检查,被抽取检查的对象有义务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检查组发现被检查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或者拒绝检查的,应立即报告省局,由省局或责成相关市州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廉洁自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保密”的原则,认真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检查期间一律不得饮酒,不得接受企业吃请,不得违规接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宴请,对违反规定的,省局将严肃处理。
(三)及时反馈,依法公开检查结果
1.现场检查人员要认真、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填写《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现场检查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知单》(附件2,以下简称《结果通知单》),复印件交被检查企业和参与检查的行政执法监管人员存档,并在完成现场检查后3日内将《现场检查表》《结果通知单》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交证后监管专委会办公室。
2.证后监管专委会办公室每两周将各检查组现场检查情况汇总,按地区划分,填写《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结果汇总表》),于第二周周五中午下班前将《结果汇总表》报送省局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局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向有关市州局下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督办通知》。
3.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问题企业整改落实的跟踪,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确认情况及时上报市州局。9月15日前,各市州局将本辖区本次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确认情况汇总,填写《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送证后监管专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潘争光,联系电话:027-59370522,电子邮箱:2502381715@qq.com。9月25日前,证后监管专委会办公室和各市州局将本次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本地区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省局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周黎,联系电话:027-87810947,电子邮箱:3122584976@qq.com。
本次监督检查结果要按规定归集到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省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在省局网站公布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各市州局也要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四)跟踪整改,从严处理违法企业
对于本次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省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跟踪整改和后续处理。对存在已经取得生产许可但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以及未按照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情节严重的和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等情形的企业,由发证机关依法撤销或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对不再从事相关产品生产和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的企业,及时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对因停产、转产等原因未实施检查的生产企业,要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跟踪,并开展后续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拒不整改及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各市州局应加强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整改确认和后续处理工作的跟踪督查。省局将适时对本次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推进滞后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
2.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知单
3.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4.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附件1
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检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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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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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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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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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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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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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是否正常,有无连续一年以上停产或已转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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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
□停产一年以上
□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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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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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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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时的条件,有无不符合(或严重不合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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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发证时的条件
□基本符合发证时的条件
□不符合发证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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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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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企业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关键岗位技术操作专门人员等缺失;企业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存在系统性、区域性、严重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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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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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变动后,企业是否对执行的企业标准进行重新备案或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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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 □未备案
□已公开 □未公开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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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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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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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变更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生产许可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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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名称(□已办理更名手续 □未办理更名手续)
□未变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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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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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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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迁址、增设生产场点或者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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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迁址、增设生产场点或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
(□已办理变更手续 □未办理变更手续)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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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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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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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证产品是否增加单元、扩增类别,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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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单元、扩增类别
(□已办理变更手续 □未办理变更手续)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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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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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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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合格供方清单,主要原辅材料是否在合格供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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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格供方清单(□在合格供方采购 □未在合格供方采购)
□未建立合格供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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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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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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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建设国家严禁重复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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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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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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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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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证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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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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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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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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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企业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是否有不合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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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已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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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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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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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有质量投诉事件,及后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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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已处理 □未处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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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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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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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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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涂改转让 □生产假冒伪劣 □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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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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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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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出厂检验,是否逐批检验,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中的项目、数据与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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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出厂检验 (□逐批检验 □未逐批检验 )
项目、数据与细则及相关标准要求□符合 □不符合
□未实施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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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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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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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年度向质量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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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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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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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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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流向是否有销售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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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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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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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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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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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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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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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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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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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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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 □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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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签名):
检查组组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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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企业负责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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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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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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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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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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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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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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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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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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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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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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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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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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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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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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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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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产品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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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产品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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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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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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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要求:请企业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30日;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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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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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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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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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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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情况(正常/停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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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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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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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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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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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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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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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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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处理/处罚)
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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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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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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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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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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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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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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