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19-03-13 点击:2926
各州、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细化并报送2019年度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计划的函》的有关要求,压实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我厅制定了《云南省2019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云南省2019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计划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11日
云南省2019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计划
为保证云南省2019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压实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计划
2019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调查和地块风险筛查;形成全省高、中、低度关注地块划分最终结果,并上报国家;确定全省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启动全省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二、月度计划
(一)3月底前,各州(市)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油田、尾矿库、填埋场等地块相关调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222号,详见附件)相关要求,进一步核实并确定辖区内"企业用地调查"最终企业名单,确保调查对象全面性;按照《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补充要求》相关要求,需核减的企业名单及证明材料每周上报省技术组审核,调整变更、新增企业名单及证明材料于月底前汇总上报省技术组备案;完成各州(市)辖区内"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调查单位通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完成100%内审并上报。
(二)4月底前,各州(市)完成新增企业信息采集的内审上报;省级、市级技术组按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和《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完成对调查单位的外审。
(三)6月底前,对已完成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进行系统的质量评估和提升完善,确保信息调查表的填报质量;完成空间信息整合。
(四)7月底前,各州(市)完成风险筛查结果纠偏,上报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报告。
(五)8月底前,全省完成风险筛查结果纠偏;确定全省高、中、低度关注地块;完成分析测试单位方法确认。
(六)10月底前,编制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方案;确定采样专业机构及采样方案;完成采样人员技术培训。
(七)12月底前,全省启动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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