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组的通知(辽市监发〔2019〕19号)

来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9-03-07 点击:1709

发布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2-1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辽市监发〔2019〕1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8〕34号)文件要求,为更好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省局决定成立“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上级有关“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负责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审议、修订全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史凤友 局长

  副组长:刘 升 副局长

  成 员:张树国 办公室主任

  孙忠斌 综合规划处处长

  郭显国 法规处处长

  刘成安 审批处处长

  王素云 登记注册处处长

  马彦山 信用监管处副处长

  柴志仁 质量监督处处长

  胡明超 食品生产处处长

  张效东 食品经营处处长

  张志祺 特殊食品处处长

  王毅强 特种设备处处长

  徐东瑜 计量处处长

  黄春梅 认证监管处处长

  郭 晶 认可检测处处长

  刘銮飞 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登记注册处,办公室主任由王素云同志兼任,登记注册处史科研同志为推进组办公室联络员,推进组办公室承担推进组的日常工作。推进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处室向推进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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