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02-28 点击:1405
各设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杨陵区及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规范我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防疫风险评估与管理,加强动物、动物产品调运的防疫监督,预防与控制动物疫病,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陕牧发〔2016〕51号)文件要求,我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实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冯涛
联系电话:029-86254062
附件:
1.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静态因素评分表
2.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动态因素评分表
3.陕西省种畜禽场、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告知书
4.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统计表
陕西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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