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报送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函〔2018〕59号)

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13 点击:2273

发布单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0-3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黔食药监办函〔2018〕59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稽查局,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报送的通知》(药监药管函〔2018〕23号)精神,要求各省按时报送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省局印发的《贵州省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对口上报相关信息。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于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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