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13 点击:2273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稽查局,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报送的通知》(药监药管函〔2018〕23号)精神,要求各省按时报送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省局印发的《贵州省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对口上报相关信息。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省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于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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