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公告

来源: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1-12 点击:1173

发布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1-0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自2018年11月9日起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使用手机通过微信小程序“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小程序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企业设立登记后首次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变更登记后重新领取和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由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领取和下载,领取后也可授权管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三、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企业身份认证等功能。

  特此公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8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

同类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