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0-30 点击:1930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餐饮服务环节控制食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不断推进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根据前期调研掌握情况,今年,省局将在部分市选择高校食堂作为试点单位,指导市局推动其建立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各地应于2019年10月底前推动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完成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逐步推动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追溯体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市局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本市餐饮服务单位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并指导县(区、市)局开展工作。
三、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市局及县(区、市)局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建立追溯制度、追溯制度不能有效运行,特别是出现不真实信息或信息损毁、灭失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要鼓励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利用安徽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www.ahspy.cn)等第三方追溯平台建立完善追溯体系。
请各市局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本市(含辖区内县区及直管县)《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及加盖印章的扫描件发至tdy99@qq.com(省局联系人:涂登云0551-62999253)。
附件: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4日
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情况统计表
单位(印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报 人: 手机号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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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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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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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完善追溯体系企业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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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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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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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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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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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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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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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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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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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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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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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餐饮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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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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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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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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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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