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甘食药安办发〔2018〕14号)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0-30 点击:1931

发布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10-2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甘食药安办发〔2018〕14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兰州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进“食安甘肃”建设,进一步规范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工作,省食药安委办根据《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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