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10-16 点击:1106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两节”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做好“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既是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迫切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市场食品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一要以节日消费量大、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月饼、乳制品、儿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品种为重点,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要严格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腐败变质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及校园周边食品超市、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四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从业人员健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加工制作等环节监管,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提示其遵守餐饮食品安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要加强重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两节”期间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请各地于2018年10月12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及统计表报送省局食品经营监管处。
省局联系人:邹丽媚,电话:0791-88555371
附件:“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两节”期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 ||
2 | 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数(户次) | ||
3 | 查处无证经营(户) | ||
4 |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数(件) | ||
5 | 罚没金额和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数(万元) | ||
6 | 查扣和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公斤) | ||
7 | 移送司法机关食品案件(件) | ||
8 | 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个) | ||
9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件) | ||
10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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