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8-10-16 点击:311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实施〈“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北京市实施《“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健康北京建设,依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健康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遵循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健康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的任务落实,确保2020年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夯实健康北京建设长远发展的工作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健康北京建设,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健康环境条件持续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积极治理,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人均期望寿命稳步增长,市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城市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主要指标如下: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
|
属性
|
1
|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82.4
|
预期性
|
2
|
婴儿死亡率
|
‰
|
≤4
|
预期性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5
|
预期性
|
4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11
|
预期性
|
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40
|
预期性
|
6
|
成人吸烟率
|
%
|
≤20
|
预期性
|
7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0.5
|
预期性
|
8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接受
社区康复服务率
|
%
|
>60
|
约束性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
(助理)医师数
|
人
|
4.7
|
约束性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
总费用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11
|
中医药健康服务覆盖人群
|
%
|
>40
|
约束性
|
12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
测定标准》合格
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3
|
预期性
|
13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
|
万人
|
1000
|
预期性
|
14
|
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
|
m2
|
0.65
|
约束性
|
15
|
森林覆盖率
|
%
|
44
|
约束性
|
16
|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m2
|
16.5
|
约束性
|
17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56
|
约束性
|
18
|
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56左右
|
约束性
|
19
|
重要江河胡泊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率
|
%
|
77
|
约束性
|
20
|
城市市政供水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21
|
城乡污水处理率
|
%
|
95
|
约束性
|
22
|
全市公厕达标率
|
%
|
≥95
|
约束性
|
23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9.8
|
约束性
|
24
|
绿色出行比例
|
%
|
>75
|
约束性
|
25
|
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
合格率
|
%
|
98.5
|
约束性
|
26
|
药品抽验合格率
|
%
|
≥99.5
|
约束性
|
27
|
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
|
张
|
40
|
预期性
|
28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
|
万亿元
|
0.8
|
预期性
|
三、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在全市倡导树立“人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每年开展“健康北京周”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健康北京的认知度和主动参与意识,形成健康北京、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
2.每年开展有主题的健康中国行活动,围绕《“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内容,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作用,普及科学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发挥各级健康科普专家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科普专家深入社区、学校、机关等单位开展健康巡讲,每年举办各级各类健康大课堂活动1.6万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
3.开展第三次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调查,坚持每年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上年度北京市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做好解读和引导。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
4.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以健康生活方式和习惯养成教育为核心,研究开发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健康教育读本。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各区政府
5.继续在幼儿园、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场所建设,试点开展健康幼儿园创建。在高校开展性健康教育和防控艾滋病活动。推广健康主题公园。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6.规范健康促进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加大对北京市大中小学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支持学校组织和红十字主题相关的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各区政府
7.依托人道应急指挥平台、危机应对演练中心,完善掌上学堂APP和干部教育网络课程,开发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具有首都区域特点的社会公众应急救护、安全防范、健康医疗等科普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区政府
(二)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8.加强科学健身宣传引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挖掘传承体育文化,使体育锻炼成为市民普遍生活方式。持续扩大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体育节、北京市体育大会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游泳、自行车骑行、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赛车、航空等具有休闲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围棋、象棋、龙舟、风筝等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市民三大球和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群众性赛事。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9.以市民快乐冰雪季系列活动为龙头,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冰雪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浓厚氛围。加大对冰壶、花样滑冰、速度滑冰、高山滑雪等运动项目的扶持推广力度,开展青少年花样滑冰比赛等赛事活动。积极培育“一区一品”冰雪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嘉年华和群众冰雪健身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培育一批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校外冰雪活动中心。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冰雪运动协会等体育社团,引导冰雪体育组织品牌化建设。优化完善群众冰雪健身设施,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进公园、进商业场所等,满足群众冰雪健身需求。组织编写《北京市群众冰雪运动科学健身指导丛书》,广泛开展冰雪运动推广与科学健身指导宣讲活动,普及冬奥会及相关观赛礼仪和冰雪运动知识。到2020年,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到500万人。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10.支持各级体育行业协会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改革创新,实现品牌化发展,促进带动各行各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体育健身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其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发挥单项体育协会专业优势,推进体育项目普及推广。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推动基层全民健身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加大培训力度,实现2020年各级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8万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1万人的规模。发挥市体育志愿者联合会及各级志愿服务组织优势,发展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科研人员、专业社工等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区政府
11.加快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设施,形成满足群众日常健身需求、以“一刻钟健身圈”为基础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鼓励和支持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健全补贴奖励机制,研究探索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体育场馆给予经费补贴或奖励。到2020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保持在2.25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教委、市总工会、各区政府
12.推进科学健身与健康生活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实施《体医融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北京市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平台,将医学体检、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膳食营养、科学健身指导等服务进行全面整合,探索体育运动促进健康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技术,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跨界联合、跨界整合、跨界融合。推动实施中医特色的体医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研究设计中医体医融合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和政策支持。优化体质促进项目,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倡导合理膳食和科学运动,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贯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测验和体质测定工作,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实施“城市减重计划”。到2020年,市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200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000万人,市民体质达标率超过93%。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三)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3.加强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展趋势监测,健全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心理健康明心工程,搭建心理健康促进服务平台,制作并推广居民心理健康测评工具,开展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测评服务。实施心理健康知心工程,建立精神卫生专家讲师团和心理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特殊人群,多方位、多渠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到2020年,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障碍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70%。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社会工委、首都综治办、各区政府
14.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筛查与干预,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实施心理健康舒心工程,通过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培养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单元,有效提升精神障碍防治能力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与干预水平。充分利用基层卫生人员和专家、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及时开展常见心理问题的一对一个体化心理干预服务。到2020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单元达100%。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15.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加强“温馨家园”、“职康站”、“日间康复照料站”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康复服务和救治救助管理,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补助制度。实施心理健康安心工程,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开展社区个案管理服务行动、综合管理专业化社会工作者培训行动,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更为全面的服务,促进其心理社会功能的恢复,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临床心理相关科室达到7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精神疾病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委社会工委、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四)无烟环境推进行动
16.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控制吸烟工作的财政投入。加大控烟法规执行力度,强化重点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控烟,注重发挥控烟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开展烟草流行及烟草控制的监测及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各区政府
17.将街面秩序综合整治与“门前三包”专项执法工作相结合,对发现“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存在烟头和垃圾的现象,责令商户及时清扫,并对多次教育仍存在问题的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18.加大对交通枢纽、商业繁华地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地区和主要大街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乱扔烟头的行为,对发现乱丢烟头的人员视情节进行法规宣传、教育和处罚。引导吸烟者在吸烟区域吸烟。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19.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执法宣传,探索向未成年人售烟执法规范。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服务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设置。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零售户警示标识发放率达到100%、张贴率98%以上,全市零售户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到期不予延续。到2020年,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零售户存量降为零。
责任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市工商局、市教委、各区政府
20.大力宣传控烟法规。将控烟法规纳入行业普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开展“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无烟北京建设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市法制办、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区政府
21.加强专业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戒烟门诊分级管理。充分利用12320戒烟咨询热线,向吸烟人群提供规范的戒烟咨询服务,帮助吸烟者主动戒烟。在全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广戒烟提示系统。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重大疾病防控行动
22.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促进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入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发标准化的健康处方,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推广中医健康养生理念,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加强对慢性病发病趋势及重点人群的信息管理、早期干预和监测评价。开展重点癌种、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筛查,在社区推广大肠癌高危人群及心血管十年风险评估工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开展社区慢性病管理水平监测,编写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社区诊疗规范,提升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水平。推进“营”在校园平衡膳食行动,加强中小学校健康食堂建设,不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到2020年,市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区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23.根据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口岸防控措施,确保严密防控。强化信息通报机制,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风险评估。开展口岸骨干传染病防控知识脱产培训,培养口岸传染病防控专家队伍。探索境外防线建设,与大型国有驻外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境外输入性传染病信息交换机制。
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市卫生计生委
24.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强制免疫、监测和检疫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开展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净化,有效防控动物源性传染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政府
25.提升养殖、屠宰等环节生物安全控制水平。实施养殖环节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升行动,强化防疫主体生物安全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养殖场、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人畜共患病病原在养殖、屠宰环节传入传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政府
26.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进一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和覆盖人群,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27.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机制。加强艾滋病的检测、监测力度,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努力遏制经性传播,持续减少经吸毒传播,基本阻断经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将病死率保持在低水平。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责任单位: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
28.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加强鼠疫、霍乱、肺炭疽等甲类和甲类管理传染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积极防范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等新发传染病疫情。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北京海关、各区政府
四、优化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
29.启动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孕产保健,推进优生优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整合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探索开展预约服务,提升群众参与自觉性,提高覆盖率。推广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实现建档孕妇艾滋病、梅毒、乙肝免费筛查全覆盖。制订《北京市保障孕产妇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完善市、区、医疗机构三级孕产妇危重症上报评审制度和市、区危重孕产妇转会诊网络,强化多学科协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实施助产人员及妇幼保健人员培养计划,保障母婴安全。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1/10万。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二)优化婴幼儿健康服务
30.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开展母乳喂养技能培训与科普宣传,每三年一次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继续推进爱婴社区建设,扩大爱婴社区覆盖面。开展国家和北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口腔、眼和视力、心理保健等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转诊网络,开展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筛查。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依托托幼机构开展儿童营养健康、生长发育、口腔、眼及视力保健等健康教育。完善危重新生儿转诊网络,开展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与通报,组织新生儿窒息复苏、稳定等系列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早产儿保健管理,规范早产儿院前、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保健服务,提高早产儿救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5.0‰。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各区政府
(三)优化青少年健康服务
31.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服务体系,为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营养运动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建立教育和卫生联合督导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在实施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结合慢性病早期预防需要,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加强学生视力不良、超重(肥胖)等疾病的防治。建立家庭、学校、卫生机构联动的学生疾病预防控制模式,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加强口腔卫生,提高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率。在全市规范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工作,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预防非意愿妊娠。到2020年,遏制学生视力不良、肥胖检出率的上升趋势。
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四)优化中青年健康服务
32.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强健康工作场所建设,落实定期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等制度,创造有益于健康的工作环境。依托工会三级服务体系,搭建职工体育活动平台,开展首都职工健步走活动,完善首都职工体质促进中心和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工作。指导中青年人群对自身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管理,降低危险因素影响,鼓励其积极参与各项健康行动,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五)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
33.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对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教育和管理。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努力将北京建设成老年友好型城市。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34.在海淀区开展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监督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服务、基金增值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总结成熟经验在全市推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北京保监局、市人力社保局、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35.促进北京市红十字会颐年护老院等社会组织在建设多元化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北京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生命关爱活动,提供人道服务。鼓励支持北京抗癌乐园在癌症患者等特殊群体间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
(六)优化残疾人健康服务
36.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形成北京市特色的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目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
37.建设区级康复医院,完善区级综合医院康复学科设置,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功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连续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精神残疾人社区日间康复照料工作和辅具服务工作,每个街乡镇至少建立一个辅助器具服务站。依托“温馨家园”和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康复机构,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复工作。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38.以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系统为依托,整合残疾人基本信息、康复服务信息和服务资源信息,形成服务对象、服务资源和管理部门互融共享的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市级统筹,区级安排,街道(乡镇)落实的管理机制。推进社区采集信息,政府提供保障,社会开展服务的工作模式,建立康复评估机构,强化先评估后评审再康复的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区政府
39.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确保每名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制定成年残疾人康复补贴政策。推动经济、实用、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加快京津冀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发展医、养、康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到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均享有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七)优化计划生育服务
40.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提供精准化帮扶。设置市、区两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定点医疗机构,制定为其成员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41.完善打击“两非”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形成区域一盘棋、全国一盘棋的性别比治理格局,加强孕期“两非”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性别选择行为,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源头治理。到202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07以下。持续开展“圆梦女孩”志愿行动,以志愿行动为载体,跟踪女孩健康成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42.以0-3岁幼儿和青少年为服务对象,建设社区儿童中心,普及科学育儿知识、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知识。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五、健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3.编制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考虑人口、空间布局和市民健康需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按照非首都功能及人口疏解要求,严控城六区新增医院和改扩建现状医院。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规划评估,围绕规划实施情况,加强对各区卫生服务规划实施的指导,推动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充分发展。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44.全力服务城市副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友谊医院通州院区建设,推动安贞医院通州院区开工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分院选址等项目,大力推进通州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帮扶工作,缩小与中心城区的差距。推进北京儿童医院规划选址及儿科诊疗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各相关区政府
45.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和平衡作用,在医保报销政策、定点协议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方面继续向社区倾斜,加大力度支持医联体建设和社区卫生机构发展,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
46.优化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完成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15-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到2019年,实现各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居民就医便捷性显著改善。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相关区政府
47.总结推广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家庭医生优化协同模式。完善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包,提升签约居民获得感。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能力提升培训,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持续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48.将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非公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增加专科医联体。健全医联体内部决策治理机制,推动以区属医院为先导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每个区至少建成一个紧密型医联体并争取实施医保总额预付机制。推动区属二级医院发展转型,发挥其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强化康复护理和专科特色。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政府
49.制定并实施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三年计划,以信息化惠民服务为手段,进一步精准三级医院门诊预约时间,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创新急诊急救服务,完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急性病多学科诊疗,缩短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到接受治疗的等待时间。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
50.推进第三批公立医疗机构向康复机构转型,累计完成15所机构的转型工作,促进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落实设置康复医学科的要求,着力提升康复医疗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
51.落实《中医药法》,全面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制”。持续推进北京中医药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运用中医思维、大数据思维和大健康思维,探索实施中医药治未病服务模式,实现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全市覆盖,扩大中医药治未病的服务人群。推进实施中医健康养老试点建设工程,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的品牌建设,探索设立中医药健康养老师资和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培养建立医疗辅助护理员(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师资队伍。继续实施健康乡村(社区)工程,扩编中医领军人才团队,扩大中医健康乡村(社区)覆盖面。实施中医药薪火传承“新3+3”工程,推进燕京学派传承发展。建立京城名老中医智库平台,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范式。
责任单位:市中医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二)完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52.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作用,统筹推进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医疗、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制度间的衔接。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保监局、市医管局、市中医局
53.不断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出台并实施本市新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完善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医管局、市中医局、北京保监局
54.全面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以总额控制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定额付费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住院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门诊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试点,健全医保经办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到2020年,实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市范围内普遍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
55.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做好本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测算、评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对医保基金的影响,研究制定医保报销政策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中医局、市医管局
56.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继续做好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工作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项目,适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二类疫苗。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对特殊家庭的健康保障业务,在长护险、重疾险等业务开展过程中,强化与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境外旅游意外险、海外医疗保险等业务,加大与境外医疗机构的合作。
责任单位:北京保监局、市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局
(三)完善医药供应保障体系
57.实施医药健康领域智能制造工程。推动制造执行系统(MES)、过程分析技术(PAT)的应用,重点打造10-20个医药智能化生产车间。重点实施中药领域智能化改造,探索建立中药企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打造中药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推动高端诊疗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制造智能化升级,构建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8.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督平台作用,认真办理医药领域价格举报,适时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强化事前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告诫,加强价格政策培训,从源头上预防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
59.发挥京津冀食药协作机制作用,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关注计划,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加强内外协作,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药品、医疗器械、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认知度、辨识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60.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整治药品流通领域, 严格规范票据管理。制定实施《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修订)》,推进北京市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针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储备品种、儿童或残障人士特有及多发疾病使用的医疗器械品种,优先开展审评审批。研究制定我市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制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
61.落实国家《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完善本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全市零售药店连锁化,提高药品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应急短缺药品储备工作,积极收集货源信息,保障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
六、建设和谐宜居的健康环境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2.完善国家卫生区(镇)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全市国家卫生区(镇)创建。以创建国家卫生区(镇)为抓手,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63.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建设,结合健康北京建设,推动各区做好健康城市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各区政府
64.建立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以街道(乡镇)为基础,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区域内出现的病媒生物问题。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技术研究,推行绿色环保的综合防治新技术。在日常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防制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防制行动,避免媒介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二)营造绿色宜居生态环境
6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形成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的技术路线,以重型货运车管控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约束等综合手段,使全市机动车结构更加节能化、清洁化。研究机动车管控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减少机动车污染。加强对外埠货车、渣土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的管控力度,防范重型柴油尾气排放超标造成的严重空气污染。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引领,结合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以挥发性有机物为重点,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66.每月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2%。督促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加大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企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和曝光。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67.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护卫行动,落实露天烧烤重点点位督办挂销账管理制度。固化联合督导、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城管执法领域环保案件线索的督查督办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68.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协调推进“水十条”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加强不达标河段原因排查和整治。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管理,对违法问题实行分类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69.推进《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提高农村地区供水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北京市村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采用“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等方式,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既有设施的维修改造。在顺义区、平谷区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启动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到2019年,基本实现重要水源地村庄和民俗旅游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70.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等标准。建成覆盖全市各用地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健全专业土壤监测网络。动态建立污染地块名录,推进重大项目地块污染治理修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71.通过系列管理、技术和工程措施,严格落实新机场、轨道及其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各项降噪减振措施。合理规划土地用途,避免形成新的区域性噪声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72.扩大森林绿地面积,着力构建青山为屏、森林环城、九楔放射、四带贯通、绿景满城的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格局。完善休闲公园体系、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平原地区城郊森林公园体系、浅山休闲游憩带、跨区域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进一步拓宽森林游憩和体验空间,增强森林的健康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森林公园和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实施健康绿道工程,推广绿色慢行健身方式和森林文化理念,推进森林疗养示范区建设,打造京城绿色生态圈、近郊多元休闲圈、绿色和谐发展圈,逐步建成“环带成心、三翼延展”的空间结构。到2020年,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
73.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在全市各区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0年底,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74.全面推进阿苏卫循环经济园、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顺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房山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密云区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阿苏卫、通州、顺义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调试,加快推进房山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适时启动安定、鲁家山二期、朝阳三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到2020年,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75.实行公厕分类管理,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公厕服务品质。到2020年,公厕等级达标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76.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完成1069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继续推进山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2018年基本完成剩余平原地区村庄的清洁取暖工作。积极推进以延庆冬奥场馆周边为重点的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试点。
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区政府
(三)营造安全和谐社会环境
77.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努力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以“政府引导、行业负责、企业自愿、多方参与”为原则,继续在全市推进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推行企业共治、社会共享的监管格局建设。推进“阳光餐饮”建设,到2020年,全市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均达到“阳光餐饮”建设要求。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78.构建“区域协作、基地保障、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切实控制输入型风险,强化源头质量安全控制。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合作,探索建立覆盖养殖、屠宰、销售等环节的畜产品追溯机制。坚决查处在各类市场外摆摊设点、无照经营活畜的违法行为,全面清查在城镇地区饲养鸡、鸭、鹅等家禽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79.健全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达到100%。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95%。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防护用品管理等制度,告知率达到90%,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认真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工作,接触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80.组织开展金属制品业、汽车整车制造和汽车零部件生产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的专项治理。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一体化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全面掌握本市职业病危害分布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81.构建社会协同共治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问题追查工作规定(试行)》,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问题追查,发现、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肃追究道路交通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化建设,建立分级分析研判和分级深度调查制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82.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完善无障碍交通设施,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83.加强社会急救知识培训与普及,对行业类别、人员比例和更新周期实行量化规定。加强师资培训课程的开发与完善,推进师资资格星级评定管理。开展证书课程标准化研究。开展首都市民安全防范百场大讲堂和“服务站”红十字救护员百场培训。
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区政府
84.依托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号贩子、票贩子、血头血霸、职业医闹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迅速反应,果断查处。对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院内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追责、上限处理。对医院周边盗窃、抢夺、非法经营、黑救护车、黑车摩的等治安交通乱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不断净化首都医疗机构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市中医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85.强力推进医院“院警制”建设,保证医院警务站的驻警力量全部到位,严格落实医院高峰勤务模式,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民警现场巡逻处置、“挂号排队前20人核录登记”等控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市中医局
86.深入开展全社会毒品危害教育,每年制定全民毒品预防教育计划,明确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内容。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利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实体展馆、各类戒毒场所、北京禁毒在线网站等禁毒主阵地开展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七、发展多元化健康产业
(一)支持多元化社会办医
87.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举办产科、儿科等专科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人开办诊所。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满足参保人员多元化的就医需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政府
(二)推动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88.发展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发展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为健康服务业机构提供质量认证、行业评价、人力资源、财税、法律、专利、后勤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与健康服务业相关的委托管理、管理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89.加强中医临床和理论研究,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支持面向基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研发。
责任单位:市中医局、市科委、各区政府
90.坚持创新驱动和高端引领,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本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形成全国领先的产业集群。加快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亦庄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发展,支持医、教、研、养、康五位一体发展,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医学园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产业和服务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加快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91.积极扶持社区体育协会、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大力发展连锁式体育健身企业。培育符合本市特点的击剑、赛车、马术、极限、房车露营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户外健身休闲基地,引导体育健身消费。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
92.加快推进健康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丰富康养旅游产品,立足首都中医药资源优势,积极支持丰台、昌平等区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加快北京中医国际医疗旅游服务包建设,开展专项国际推广,吸引境外医疗旅游人员。
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93.支持健康文化类企业发展,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创新健康文化传播方式,引导健康服务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局、各区政府
八、推动京津冀健康协同发展
94.加强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政策协同,深化拓展医疗卫生合作项目,密切疾病控制、卫生应急、血液保障、卫生监督、食品标准、计划生育、人力资源等领域合作。深入推进京廊8·10工程、京衡名片工程等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京津冀中医药服务一体化发展。深化京张合作,加强冬奥会、冬残奥会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延庆赛区公共卫生和相关的医学专业专科建设。支持雄安新区医疗卫生发展,推进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与雄安对口医疗机构开展帮扶合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发展改革委
95.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动京津冀三地医保协同发展,对搬迁雄安新区的在京参保企业,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96.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的药品供应体系,加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数据中心建设,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品种联合采购,积极推动药械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97.推进京津冀省(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探索三地卫生计生业务应用互联,推进医疗卫生大数据共享共用。促进京津冀医学科研协同创新,探索建立京津冀医学科研与技术创新中心,搭建三地科研协作平台。推进食品药品京津冀一体化监管和标准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健全支持与保障
98.落实宪法要求,进一步推进村委会、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各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委、市委农工委
9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医疗卫生“多证合一”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和护士电子化注册试点,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领域活力和创造力。强化标准引领,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制定医疗机构地方标准发展规划,健全地方卫生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
100.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从外部监管、内部治理相结合的角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薪酬制度、绩效评价制度以及总会计师制度建立与完善。建立职称分类评价标准,突出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建立以突出临床实践,健全涵盖医德医风、科研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的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01.加快推进《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修订,研究制定《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推动制定、修订机动车停车管理、非机动车管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
102.实施毕业后教育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深化医教协同,完善以需定招的人才培养方式,初步建立人才培养的供需匹配机制。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自主培训模式比例,逐步实现以自主培训为主体的培训方式,建立招录、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103.实施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行动计划,培养全科专门人才;开展社区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乡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及区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提升各类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104.实施急需急缺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实施精神科和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充实精神科和儿科医师队伍,提高服务可及性和整体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和农村定向医学生培养,输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助产士、康复治疗、检验和影像专业人才,缓解基层人才短缺。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各区政府
105.开展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探索实施“双新”转化工程,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学研究单位建设一批转化实体,建设一批卫生与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科技成果汇聚、评价和宣传平台,推广一批重大医学科技成果,普及一批基层适宜技术,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转化医学管理队伍和专业团队。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106.建成比较完备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市区平台间的健康信息协同应用。以公共卫生领域为重点,深化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展妇幼系统三期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协同。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政府
107.开展市区平台间、医疗机构之间的健康信息协同应用。建立北京市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北京地区健康信息行业专有云和畅通的卫生专网。推进二三级公立医院标准电子病例信息集中。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市中医局、各区政府
108.推出健康北京APP,集成多种便民服务。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应用,落实国家医院信息化管理规范。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支撑全市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信息部门协同共享。继续开展互联网+健康医疗信息惠民服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疗机构和区域的健康管理与惠民服务中得到较快应用。落实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建成北京地区健康医疗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管局、市中医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09.落实《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多种引智、培训形式,探索资金支持和人才培养创新机制,促进本市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与国际合作项目有效对接。积极承担境外医学人才进修、学习工作,使更多发展中国家人员受益。持续深入参与“中非卫生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市长论坛”等合作平台,积极参加全球和地区性重大政策问题的讨论和规则制定。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外办
110.结合埃博拉疫情、马达加斯加鼠疫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逐步扩大公共卫生援外专家人才库,开展国家卫生应急救援队专业培训和演练。启动中非友好医院建设试点。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层互访、专业人才培养合作和研究交流。推进欧洲中医药中心建设,挖掘与日本等周边国家、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卫生合作,搭建高层次、宽领域、广视野的国际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市政府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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