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业函〔2018〕717号)

来源: 四川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9-28 点击:1040

发布单位:四川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 2018-09-27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川农业函〔2018〕717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委),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8年国庆即将到来,为做好国庆期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部署

  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2号)和应急管理部召开的抗洪抢险救灾报告会精神及省安办第二轮安全生产督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安办函〔2018〕117号)传达到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和农业行业操作人员及广大群众。要针对本地区和农业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节日期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屠宰、农村能源、兽药农药、农业园区、饲料生产、草原火灾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认真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农业行业安全检查督查,要督促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实用措施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及时报送情况。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事故或紧急情况信息并科学有效处置,农业厅值班电话:028-85505515.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传递灾害天气、农业安全防范提示等信息,为农业从业者和人民群众农业生产提供参考和做好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提供预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大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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