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修订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473号)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更新时间:2018-09-14 点击:1072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发布日期: 2018-08-28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宁卫计办发[2018]473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市、县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函》(宁编办函发〔2018〕9号),我们对《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对照做好本级权力清单的修订工作。

  附件:1、《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的函》

  2、《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2018年修订)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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