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8-31 点击:1568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8〕49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018年8月20日我局通过餐饮服务电子监管平台下达的《2018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以及2018年6月1日和2018年8月27日分别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管理大提升行动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食药监规〔2018〕2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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