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门店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有关要求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8〕135号)

来源: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7-13 点击:1565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07-10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沪食药监餐饮〔2018〕13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我局收到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来函,称该公司近期将在本市部分门店增加热狗、三明治、饮品制售,以及冷冻全熟面包加热等经营项目。该公司将对经营场所进行调整,并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变更,请求我局明确其所增加经营项目的许可条件和许可事项。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现将该公司门店食品经营事项变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体业态

  经营品种以各类膳食为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各类饭店)”;经营品种以自制饮品为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饮品店)”。

  二、经营项目

  (一)以全熟面包和生食蔬菜、热狗肠、培根等为原料,加热后现场制作供应热狗、三明治的,应当设置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加热)”。

  (二)现场制作供应各类饮品的,应当设置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可单设或与热狗、三明治制作区域共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自制饮品制售”。

  (三)进行冷冻全熟面包加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简单加热)”。

  执行中如遇问题,或者不能按上述要求办理许可变更的,请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张磊,电话:23118177。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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