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更新时间:2018-07-05 点击:2831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水平,增强全省综合实力,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价值理念,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根本要求,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
——坚持打造质量发展新优势。破除制约瓶颈,补齐质量短板,着力解决好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质量发展新优势。
——坚持标准引领、质量领先、品牌领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质量强省战略、品牌战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推进品牌高端化,为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企业质量提升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促进质量提升的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政策体系,支持企业质量创新,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建立工作综合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四新”“四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发展,“十强”产业形成一批占据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的百亿级企业、千亿级基地和万亿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一批产品、企业、行业品牌位居国际前列。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质量安全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监测监控体系更加健全,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改善。区域发展质量整体跃升,区域协同、城乡一体、海陆统筹的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形成一批新动能聚集、品牌影响显著、质量效益明显的园区基地,县域经济质量优势显著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更加巩固,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强省和品牌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逐步形成。到2030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产业、城市、区域质量高地基本建成,质量发展总体水平全面跃升,率先建成质量强省。
二、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四)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开展质量兴农行动。围绕发展农业“新六产”,健全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制定修订,推动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针对小麦、玉米、葱、姜、蒜、果品、林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设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加快制定地方标准和国内领先的团体标准,努力上升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建设一批国际标准生产示范区。完善农产品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执法体系,加快建设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化肥、农药、抗生素、兽药、激素类药物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加快标准质量认证能力建设,推行分类定级管理,推动质量品牌高端化。加大土壤修复改良力度,推进农业良种和节水节肥节药节力工程,全面建立地理标志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大力推动农业工业化生产。到2020年,新建成高标准农田1482万亩,总数达到5982万亩,培育国家标准70项、团体标准90项,新制定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300项,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主产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可追溯,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立体化推进“食安山东”建设,打造食品安全放心省。推进粮油、肉制品加工及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制造标准化生产,提升传统主食产业工业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创建一批放心农产品品牌、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食品流通示范单位、示范学校食堂等。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整体提升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水平。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到2020年,所有市、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市、县(市、区)。深入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品质鲁药”建设工程。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农产品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建立健全食品标准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完善特色食品地方标准。到2020年,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推动制造业质量水平整体跃升。组织家用电器、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纺织服装、工业陶瓷等22个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创新链和供应链整合,完成企业向大数据平台升级,发展智能制造、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验区建设。针对钢铁、电解铝及地炼、轮胎、焦化、化肥、氯碱等化工产业,推进标准升级,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建设绿色、环保、安全、标准、节能、节水的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绿色工业园示范点(区)。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针对关键技术、工艺、材料、零部件等共性质量问题和关键制约瓶颈开展质量攻关。到2020年,制定地方、团体标准和培育国家、国际标准等600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提高47,达到89以上,制造业中高端产品、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促进消费品质量提档升级。实施“品质革命”计划,针对家电、家具、纺织服装、鞋帽、厨具、五金工具、日化、油品、体育用品等日用消费品,对照国际先进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标提升行动,提高可靠性、稳定性、一致性、安全性、舒适性和环保性能,打造国际品牌。开展日用消费品生产聚集区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基地),促进人工智能、新型视听设备、可穿戴设备、智慧家庭等新兴消费品多样化发展,推进伤残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等产品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用品优质供给。到2020年,争取创建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基地)30个,培育消费类名牌产品1000个以上,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大幅提升。
(七)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着力提升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实行全过程质量信息档案管理,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格执行原材料、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检验制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施工新技术集成创新和先进适用工法创建工作。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开展“泰山杯”“优质结构”“省优秀勘察设计”等优质工程质量品牌建设,创建百年工程。落实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完善抗震标准,加强初步设计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大力推广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应用,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加快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城镇,推广绿色建材与绿色施工模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高质量规划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加快“七改”标准制定,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到2020年,济南、青岛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的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和15%以上。
(八)加快服务业提质增效。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完善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为核心的质量治理体系,健全以顾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推行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发布服务质量检测报告,实施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服务、居民服务、养老服务等现代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实施精品旅游培育战略,加快推进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物流管理服务标准化,提升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培育一批标准化电商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提高信息、科技创新、商务、法律、人力资源、地理信息等服务水平。提升商贸、银行、保险等行业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
(九)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评价等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诚信山东”建设,建立“亲”“清”的营商环境和创新创业环境。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发展、信息化支撑,强化源头治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风险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医疗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险、公共教育标准化提升工程,打造文化服务、教育、医疗、养老、公交、交通、社区服务、基层党建标准化试点,加快推进“1+4”生态环境建设。
(十)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水平。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加强贸易与产业结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轻工、纺织、家电、建材、化工等出口产品质量,推动我省轨道交通、石油装备、海工装备、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装备制造业扩大出口。加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推介力度,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专利注册和体系认证。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出口。扩大先进技术设备、紧缺资源、优质消费品等进口。
三、破除质量发展瓶颈
(十一)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推进“山东标准”建设。加快推进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全面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着力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山东标准体系。加大先进标准培育力度,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铸造机械、高速动车、船舶制造、家用电器、新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国际标准;在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电力装备、农机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领域,小麦、玉米、蔬菜、水产品、林产品、畜产品等农产品领域,美丽乡村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等乡村振兴领域培育一批国家标准;在全省71个优势农业领域和62个重点制造业产业集群,制定一批领先的团体标准,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加快“一品一标”项目库建设,开展“泰山品质”认证,推动质量品牌高端化。开展军民融合标准化试点建设,重点在核电装备、工程机械、军工产品、电线电缆、新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军民融合标准化示范典型。到2020年,建设国家和省标准化创新基地、平台、中心60个,培育国际标准5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440项、地方标准430项、团体标准200项,标准化整体水平走在前列。
(十二)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山东质量”建设。全面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动30000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换版,每年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000家。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加强质量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参与、过程管理、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改进质量,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重点帮扶1000家大中型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质量标杆。支持鼓励100家龙头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三)加快品牌高端化进程,推进“山东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制定品牌发展计划,提升质量、效益、诚信度、美誉度、关联度“五高”发展内涵,打造产品、企业、产业、区域和地理标志“4+1”系列品牌,全面推进质量品牌高端化。实施“万千百十”品牌培育计划,组织10000家企业开展品牌培训,分行业、区域选择1000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实施品牌创建活动,推动100家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在每个行业、领域培育10个以上单项冠军。搭建品牌价值评价平台,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建立山东质量品牌宣传推进推广平台,加大宣传推进推广力度。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等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加强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保护,提高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能力。制定“好客山东”“好品山东”“食安山东”“厚道鲁商”“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等公共品牌通用评价规范,带动企业、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让公共品牌更加富有魅力。到2020年,新增山东名牌产品700个,山东省服务名牌400个。
(十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推进“诚信山东”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推动由质量“管治”向质量“规治”转变。建立健全各领域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实施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建立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和质量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对主观故意、情节严重或造成较严重危害后果的企业,列入质量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主观恶性明显、丧失道德底线的违法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终身禁止市场准入。严格加强质量监管、执法部门自身建设,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失职渎职行为,依法实施最严厉的问责。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推进综合执法,坚决打击生产制造和商贸流通领域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行业不正当竞争。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执法,强化对旅游经营者的明察暗访,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联合执法三大机制。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质量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建设“山东质量链”平台,建立产品质量担保和产品损害赔偿制度,推动产品质量保险等相关金融业务发展,落实“创新券”政策,强化金融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用市场机制引导各类优质资源向质量信用良好企业聚集,树立“高质高信”的山东形象。
(十五)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质监等有关部门质量攻关会诊会商机制,发挥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创新创业共同体作用,重点针对关键材料、零部件、工艺、设计、制造,组织实施质量技术攻关和工艺提升,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提升全产业链条质量水平。组织实施50项行业非竞争性共性质量问题攻关项目,攻克一批非竞争性共性质量技术难题。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质量创新活动,实施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十六)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实现质量全民共治。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广泛开展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法律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质量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管理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每周质量报告》电视媒体质量监督主阵地,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全社会参与质量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参与质量技术服务,推动企业根据消费需求调整生产,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四、夯实质量基础
(十七)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省市县三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强化基础基层支撑,并作为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投入的基本要素,加快建立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代测量体系、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型山东标准体系、权威公信的合格评定体系、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质量发展服务体系,推动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释放。
建设现代测量体系。加强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军民共用计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攻克“四新”“四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计量标准难题,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快构建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开展辐照食品与农产品辐射、生化医学诊疗仪器等量值传递溯源技术与安全测评技术、产业专用测试设备、测试技术和标准物质研究。加强量子计量和传感等先进测量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和应用。支持济南节能家电、青岛环保仪器、东营石油装备、烟台高端化工、潍坊声光器件、威海碳纤维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快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打造城市能源计量互联网平台。
加强标准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标准化管理,鼓励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制定、社会化标准创新与服务组织发展。加快推进山东标准馆、山东标准大数据中心,国家新旧动能转换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现代农业标准化服务推广应用平台、田园综合体建设标准化示范推广平台、山东省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等建设。加快标准评价比对、标准测试验证、国际标准孵化支撑、标准化人才培养教育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全国量子计算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内燃机可靠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一批国家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落户山东。
加强合格评定体系建设。构建以风险检测与评估、质量监督检测、评价性检测为主的质量检测体系。加速提升轨道交通、海洋装备、智能制造、绿色化工、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计量和检测能力。支持济南云计算、量子通信等检测能力建设。支持以青岛国家海洋装备质检中心、威海国家海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打造“海洋强省”检验检测国家创新基地。支持德州和济南体育产品、烟台高端铝、潍坊内燃机、淄博新能源汽车、泰安再制造、威海碳纤维、济南石墨烯等一批重点行业、区域、领域的检测中心建设。建立由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组成的第三方认证联盟,开展以促进质量品牌高端化为核心的“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到2020年,首先在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认证50个产品和服务。
(十八)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施计量精准服务产业发展提升工程,推动产业计量测试、校准等新兴计量服务业发展。实施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高水平打造青岛国际标准化论坛和国际标准化培训基地。推动农产品、食品、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国际认证,带动产品、工程、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促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融合发展,建设济南、青岛、济宁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产业聚集区打造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站点)。推动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服务支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机构参与山东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综合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检验检测机构,推动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走出去和计量、标准、合格评定方式方法境外应用。开展能源、资源和水、大气污染排放计量审查活动。
(十九)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加快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完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库。围绕全省优势产业集群和重点出口基地,建设一批国家级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组织,加强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研判结果应用,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
五、完善政策措施
(二十)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加快《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修订。加强立法调研,推进质量促进条例地方立法工作。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探索构建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质量统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推动产品和服务优质优价。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二十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整合各相关领域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完善质量发展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保障力度。探索建立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质量守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制定标准质量品牌奖励制度,省级统筹质量品牌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共治、质量提升、质量培训,对荣获中国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获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质量品牌高端化“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十二)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开展质量品牌研究,为重大质量决策提供理论方法及技术支撑。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划,支持济南大学、青岛大学、聊城大学等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强标准质量品牌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开展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鼓励企业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校企联合建立标准质量品牌教学中心、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加快培养质量发展急需的工匠、技师、技能人才,培育更多的“大国工匠”“齐鲁工匠”。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创先锋”“五小创新”等职业技能提升活动。
(二十三)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中突出质量榜样,体现“优质优先”,在项目投资发展、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中优先支持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质量标杆企业。鼓励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质量标杆企业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经验,在同行业中推广应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完善质量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地本行业质量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党委和政府管理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质量发展工作综合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实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战略举措,确定质量发展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各级各领域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研究一次质量发展工作,做到与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省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由省质监局承担,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十五)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把质量强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的重要战略举措。科学编制质量强省战略纲要,研究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各方资源,率先建成质量强省,努力打造质量品牌竞争新优势,在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前列。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企示范活动,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打造全国质量发展高地。
(二十六)强化考核督查。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修订《山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权重,完善地方政府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省级质量工作督察机制,适时开展全省质量督察,推动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严厉查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质量发展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七)加强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质量故事,宣传好质量品牌,树好质量形象,提升山东制造、山东建造、山东服务、山东标准、山东质量、山东品牌形象。传承诚实守信的齐鲁文化,打造“齐鲁工匠”,让崇尚质量,追求卓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把质量文化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将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的教学计划,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质量的本领,让质量第一成为根本理念,真正形成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各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质量提升行动各项措施落实。省质监局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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