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8-05-15 点击:1449
各市州食品安全办:
为巩固和提升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专项行动成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作部署,省食安办决定,2018年,全省继续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学校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食品摊贩等。
(二)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学校饮用水。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落实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学校校长、分管校长要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实行托管的食堂、超市,以及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托管单位和供餐单位的首要标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供餐和托管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和不履行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督促学校改善食堂经营条件,完善功能分区、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明确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要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格管控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关键环节。要突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三)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必须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不得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强化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营养专题教育学习,通过宣传栏、宣传册、趣味活动向学生传播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诚信守法经营。
(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围绕春秋季开学、“三考”期间等重点时段,每年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风险隐患大排查,考点学校实行驻点监管,督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和自查报告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自管自控水平。省市两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加大问题跟踪问效力度,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市州、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评估。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请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samr.saic.gov.cn/xw/yw/zj/201804/t20180417_273806.html)要求,加大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五毛食品”的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六)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公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原料来源渠道、监管机构和人员、行政许可和检查抽检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积极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力争2020年“明厨亮灶”达到90%以上,城区实现全覆盖;稳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减损能力。积极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委会、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等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治理,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务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按照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印发的《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湘食安办发﹝2017﹞1号)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既要重点突破又要全面推进,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考核督导。要继续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考核指标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级监管部门要完善检查督导制度,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暗访督查等,检查结果要通报当地政府,并作为考核的依据。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处置措施。市州食品安全办于6月20日前报送“五毛食品”整治工作总结和“护苗”行动半年工作总结,1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监二处 杜学军
电 话:0731-88635935 邮 箱:86014522@QQ.com
附件: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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