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更新时间:2013-02-04 点击:1888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 2008-12-11
失效/废止日期: 2014-02-01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
实施日期: 2008-12-11
状       态: 失效/废止
备       注:2006年5月31日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6)》(农业部公告第658号)即日起废止。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的管理,保证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以下简称《目录(2008)》),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录(2008)》由《附录一》和《附录二》两部分组成。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目录(2008)》中规定的品种,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应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附录二》是保护期内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仅允许所列申请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生产。禁止《目录(2008)》外的物质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凡生产《目录(2008)》外的饲料添加剂,应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并获得新产品证书后方可生产和使用。

  二、生产源于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的饲料添加剂,以及含有转基因产品成分的饲料添加剂,应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再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三、《目录(2008)》是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6)》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增加了实际生产中需要且公认安全的部分饲料添加剂品种,明确了酶制剂和微生物的适用范围。

  四、将保护期满的9个新产品正式纳入《附录一》中,包括烟酸铬、半胱胺盐酸盐、保加利亚乳杆菌、吡啶甲酸铬、半乳甘露寡糖、低聚木糖、低聚壳聚糖、α-环丙氨酸、稀土(铈和镧)壳糖胺螯合盐。

  五、 2006年5月31日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6)》(农业部公告第658号)即日起废止。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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