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渔字〔2023〕5号)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3-03-14 点击:96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3-03-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鲁农渔字〔2023〕5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市渔业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渔业现代化和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3〕3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3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山东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为着力点,以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80处骨干基地为依托,强化10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稳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骨干基地实现用药量、特别是抗生素使用量同比持续降低,开展大菱鲆、乌鳢和中华绒螯蟹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示范,因地制宜试验推广优良水产新品种,为确保水产品稳产保供,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以现代设施渔业发展、养殖效率提升和拓展养殖空间为方向,加快推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重点示范推广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盐碱水绿色养殖、近海新型网箱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加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新技术和新模式创新,因地制宜推广陆海接力高效养殖、内陆南美白对虾“135”分级接续二茬养殖、盐田虾生态养殖、海水池塘多品种循环接力养殖等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原创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开展配套关键技术的标准化提升,遴选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优秀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渔业重大引领性技术和主推技术。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对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多种形式的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池塘养殖重点推广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人工湿地生态处理、池塘养殖尾水“三池两坝”和多营养立体生态综合利用等技术模式。设施化养殖重点推广全封闭或半封闭循环水模式。产盐区重点推广虾-卤虫-盐综合利用模式等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鼓励各地研究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尾水净化技术,重点示范推广“机械过滤+生态塘净化+微生物净化”养殖尾水处理等技术模式,遴选一批养殖尾水处理效果好、成本低的新设施新装备。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开展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重点做好鲤鱼及小龙虾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落实《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编制2023年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指导手册,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指导养殖者科学规范使用渔用兽药;推广应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2号》,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做到科学规范合理用药。形成一批标准化技术成果和用药减量化技术模式,推广使用新版“鱼病远诊网”和“渔业通”等渔病远程诊断系统,不断提高基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组织骨干基地与优质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做好对接,满足基地对优质配合饲料的需求。指导骨干基地制定配合饲料养殖技术方案,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进一步开展大菱鲆、乌鳢和中华绒螯蟹等3个品种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对比试验,力争大菱鲆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乌鳢(一龄)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中华绒螯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80%。跟踪骨干基地配合饲料养殖情况调研,评估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效果,优化相关配套技术。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推进水产种业扶优行动,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水产种业创新发展平台,大力支持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充分发挥领军企业在创新攻坚、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科、企联合攻关,制种、育种协同发展,逐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良种示范推广应用,以骨干基地为重点,开展水产新品种试验示范、评价和推广推介工作,集成一批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做好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数据汇总与分析。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3-4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4-11月)。通过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新品种养殖等的示范推广,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对推广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完善。

(三)总结阶段(11-12月)。组织开展综合效益评价,开展2022年度骨干基地考核工作,推荐遴选新一批骨干基地。总结示范典型,规范标准编制及宣贯。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将“五大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落实支持政策,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取得实效。各市渔业主管局对已支持过的骨干基地,考核合格且项目验收的,可再次给予20-30万元的试验、示范与推广经费补助;对新增骨干基地,按照“五大行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且符合建设要求、考核合格的可给予50-10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骨干基地优先申报股权改革补助资金项目。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重大关键水产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应用,促进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共赢的投入机制。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实效。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等单位全面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厅渔业与渔政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负责牵头组织“五大行动”的实施工作,做好骨干基地遴选推荐、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信息汇总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各级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五大行动”。各级渔业执法机构要组织开展养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违法用药等违法养殖行为,引导用药减量行动。

(三)构建服务体系,提升推广效能。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合协作,构建“推广机构+科研院所+推广点+养殖户”的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产学研推用工作机制,实行分组包片机制,强化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推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关键技术研发,做好技术模式的创新、总结、集成、熟化,推动形成一批标准规范。完善骨干基地考核遴选机制,实行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模式。强化骨干基地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每个骨干基地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推广、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五大行动”典型案例,全力打造水产养殖创新主体标杆。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实施“五大行动”见成效、求突破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在总结近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紧抓发展机遇,高位推进“五大行动”落地见效,着力打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齐鲁样板”。各地要深入发掘典型做法案例,通过举办技术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示范推广。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可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官网“五大行动”专栏、“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五大行动”专栏进行宣传推广。积极鼓励养殖主体,主动应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打造品牌、提升效益。

厅渔业与渔政处将会同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适时组织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调研。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11月2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邮箱sdyyzzyzk@shandong.cn)。

各分项行动联系人:

(1)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

联系人: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景福涛

电 话:0531-86569026

(2)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

联系人: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王欣

电 话:0535-6958905

(3)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联系人: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潘秀莲

电  话:0531-86952919

(4)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联系人: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徐涛

电  话:0531-86945304

(5)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联系人: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刘朋

电 话:0531-865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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