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农业农村部 更新时间:2023-03-09 点击:67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3-03-09
失效/废止日期: 2023-04-09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立法协调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

农业农村部

2023年3月9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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