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住宿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通知

来源: 合肥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2-09-26 点击:59

发布单位:合肥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9-09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实施日期:
状       态:  
备       注: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住宿餐饮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迎来消费旺季。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第92次工作视频会商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住餐业单位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重点场所内人员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加强接种。

二、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防控督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接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酒店、宾馆进行督查监管,承办活动的酒店、宾馆需主动向活动主办方查询聚集性活动报备情况,对未经报备的活动应向属地乡镇(街道)或疫防部门报告。

三、进一步落实住餐业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住餐业单位落实好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工作;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确保新进人员随进随捡,务必做到新进员工核酸检测全覆盖。

四、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选择具备安装等相应资质的企业正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对餐饮场所的安全用气情况进行督查。

五、进一步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住餐业单位广泛开展“拒绝野味”、“节俭惜福”宣传工作(如摆放提示牌:“节俭养德”或“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或“使用公筷”或“拒食野味”,提供公筷公勺等),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安全、和谐的用餐环境。

合肥市商务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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