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环规范〔2022〕2号)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10-13 点击:56

发布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9-13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津环规范〔2022〕2号
实施日期: 2022-09-13
状       态: 现行
备       注: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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