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更新时间:2022-11-25 点击:80
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健食品新产品的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由8份减为4份,保健食品补充资料无须再提交复印件。
特此通知。
声明:
① 本网站所有原创/整理的文章、图表、数据、资料,版权均为食安通(www.eshian.com)所有,如需转载,须注明“来源:食安通(www.eshian.com)”,
② 本网站转载其他网站、媒体的文章、图表等内容,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需保留 “来源:XXX” (非食安通)。如有相关内容侵权,请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6219-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