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2-03-02 点击:491

发布单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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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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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我厅制定了《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绿色食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一产“两强一增”行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不断巩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努力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

(一)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近三年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持续减少的良好势头。扎实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督促基层监管队伍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切实增强问题发现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检打联动,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广泛开展禁限用药物违法警示教育,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大案件和典型“小案”。

(二)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坚持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推动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规范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参数标注,推进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新技术应用,强化速测结果应用,数据实行信息化管理。强化“产”“管”两方面力量联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指导,针对基层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推动种植养殖者落实三年行动中15个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三)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稳产保供,扎实开展农资打假春季、秋冬季专项治理,举办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现场咨询推介活动。针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问题,会同工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组织对涉及农药兽药经营和宣传情况开展自查整改,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四)保障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各地加大巡查排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守住守稳守牢底线。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应急值守工作,对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做到快报、快核、快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风险监测评估

(五)科学有效实施风险监测。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坚持大宗产品不放松,特色小宗不落空,重点品种持续监测,其他品种轮动监测。委托各市开展省级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组织有法定资质的县级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强化风险预警通报实时动态化。针对问题突出的农产品,会同行业单位深挖问题成因,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各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力争完成年定量检测2批次/千人任务。

(六)深入开展风险评估。以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品种和危害因子为重点,针对粮油产品生物毒素、种植养殖跨领域用药、收贮运环节防腐保鲜类化学物质使用等加强风险评估。开展全省蔬菜收贮运防腐保鲜剂、小麦呕吐毒素风险评估监测工作,进行会诊会商,提出应对措施和管控建议。

(七)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省农业农村厅主题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绿色食品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省级检测中心、部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和贮藏保鲜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专家团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消费信心。

三、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

(八)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地方标准体系。围绕产地清洁化、投入品减量化、资源节约化、产品优质化等关键环节,加快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推进特色小宗作物、小品种动物限量及检测方法研制。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继续加强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在政策文件中积极引用相关标准。

(九)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结合我省实施的“158”行动计划,围绕“一县一业(特)”产业发展路径,开展淮南市麻黄鸡、歙县三潭枇杷、旌德县灵芝等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会同相关市县,以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基地为依托,构建以产品为主线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四个一”贯标活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能力,带动小农户按标生产。

(十)加快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新认证70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绿色食品续展和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严格程序要求,强化证后监管,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抽检力度,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零容忍”。深入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质指标进行监测,构建特色品质指标体系和品质数据库。

四、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十一)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和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加强对开证主体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带证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或监测检查,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

(十二)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入网行动。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推动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品种规模种植养殖户入网,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支持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国家或省追溯平台,实行“合格证+追溯码”两码合一和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率。

(十三)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健全完善省级安全县管理制度,开展第三批省级安全县动态管理考核评价,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采取摘牌措施。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我省第三批国家农安县的考核验收,遴选推荐第四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单位,精心组织第二批国家农安县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对帮扶活动。

五、创新监管制度机制

(十四)探索推进农安信用工作。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组织部分市、县依据信用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拓宽“信用+监管”“信用+金融”等服务场景应用,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立信、守信、用信的积极性。

(十五)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试点。支持长丰县、宁国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农产品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开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信息化技术服务。优化升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六、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十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鼓励各地建立村级协管员补贴机制,对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开展“菜单式”培训。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遴选推介一批“农安卫士”,激励基层农安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十七)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采取组建专家服务团、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等措施,推动市、县检测机构加快通过“双认证”。到 2022年底前,所有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应全部通过“双认证”,县级质检机构“双认证”通过率不低于70%。组织开展市、县检测人员全覆盖培训,着力提高抽样和上机操作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检测水平。

(十八)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要求,用好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质量工作考核等手段,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深抓细,落地落实。制定“十四五”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方案,建立实施机制,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十九)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和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整体推进,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抗压、特别能战斗、特别有作为”的监管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敢于较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回避矛盾问题,不怕红脸出汗,以优良作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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