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公告(皖粮公〔2021〕2号)

来源: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1-01-14 点击:543

发布单位: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 2021-01-14
失效/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皖粮公〔2021〕2号
实施日期: 2021-01-14
状       态: 现行
备       注:

 

    经清理,截至2020年12月,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7件,废止1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月13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公告.wps

       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印发时间 实施时间 废止时间
1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粮仓联〔2018〕49号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5月1日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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